《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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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鹤壁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

2020-03-03 10:35:0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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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晓璐 鹤壁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其肥沃的土地养育着全国最多的人口。食品安全之重,重于泰山。食品安全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我国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密切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国家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本文将结合河南省鹤壁市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详细阐述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的法律机制。

1 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现状

1.1 食品加工生产环节不安全

鹤壁市下辖的农村地区,由于食品的原料成本、加工费用及加工场地的租金等相对低廉,所以该地区普遍存在着一些从事食品加工行业的小作坊和个体户。虽然小作坊和个体户生产的食品满足了农村地区人们的日常需求,但其生产环节却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如食品加工环境较差、食品添加剂不合理利用及加工者个人卫生状况不达标等,种种不良因素都导致了农村地区食品加工环节不安全状况的产生。

1.2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未落实到位

在鹤壁市下辖的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负责机构往往由本村的村委会成员和广大村民共同担任。对于从事食品加工的村民,村委会成员和其他村民的监管原则一般是只要不出现较大问题就基本不会干涉其生产运营,对于食品加工环节中的卫生条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受到人际关系影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度有待提高。

2 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建设

2.1 完善食品加工生产规范

针对鹤壁市管辖的农村地区食品加工环节存在的问题,相关机构应当完善食品加工生产规范体系。具体而言,可以从法律角度规定食品生产环节中的卫生条件、环境条件,以及从业人员的卫生合格标准。食品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相关标准对农村地区的食品加工行业进行审核排查,遇到加工环境差、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加工作坊应责令其停业整改;对加工技术和卫生意识不达标的从业人员也应当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到相关的正规机构接受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和生产技术。

2.2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村民的辨别能力较差及相关的鉴定设备配套不够完善,所以导致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地区大行其道,如山寨饮料“脉劲”“大个核桃”“特轮苏”等在农村地区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针对假冒伪劣商品在农村地区较为猖獗的情况,相关机构也应当完善市场准入机制,例如建立进货台账——任何在农村地区销售的商品必须要提供相关证明,非正规进货手续的食品应当禁止在农村地区流通。此外,对于故意混淆名牌商品概念为假货销售提供便利的行为应当加大打击力度并依法严惩,从而起到净化农村食品市场、保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效果。

2.3 完善宣传举报互动机制

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发挥作用,作为直接关系人的人民群众也应当参与进来。因此,在建设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法制体制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群众的食品安全教育,让群众充分意识到食品安全在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维护食品安全以符合自身利益是每个人的责任。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当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个人,从而和政府机构共同维护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

3 结语

食品安全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相关政府机构和广大人民群众应当充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为维护农村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建设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法制机制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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