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江苏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利用疫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将立案查处

2020-01-30 23:21:55 来源: 食安中国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方方 本刊记者:祝富

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部署,进一步提高站位,迅速行动,加强广告市场监管,严禁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迅速部署落实责任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及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贯彻落实。

全面加强广告监测

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及各设区市广告监测平台,对江苏省内的搜索引擎、主流新闻APP、重点微信公众号等几类媒体涉“新冠肺炎”广告及相关内容进行监测。截至1月28日,累计监测传统媒体广告38104条次,监测互联网广告25699条次,涉及326家门户网站、2723个付费搜索、616个微信公众号、65个APP、1540个重点企业网站,监测户外广告4303条次。

及时查处违法广告

截至目前,江苏全省共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4条次,其中传统媒体6条次、互联网8条次。淮安市局发现的一起利用疫情炒作案已立案查处;南京市局发现的两条公众号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已提交相关部门处理;泰州市局及时责令停止一起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发布违法消毒用品广告行为。

推动公益广告宣传

加强农(集)贸市场、花鸟鱼虫市场、宠物交易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公益广告宣传。截至目前,共引导广告企业发布公益广告7833825条次。其中,传统媒体公益广告70290条次,互联网公益广告5311条次、户外公益广告1315608条次、其他公益广告6440032条次。

强化广告行业自律

指导和推动全省各级广告行业协会发起倡议,号召广告行业组织和业界同仁立足大局,利用广告媒体优势资源,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吴森林]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