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及其适用工作坊成功举行
2019年12月11日,山姆•沃尔顿食品安全工作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及其适用工作坊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办。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其中包括细化相关的义务要求,以提高违法成本;针对条例新增的义务性规定,设定严格的法律责任;细化属于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为执法中的法律适用提供明确指引,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从重从严处罚;落实“处罚到人”制度等。解读这些既有要求以及了解后续的配套规定有助于生产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和各地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
因此,本次工作坊聚焦《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行政处罚规定及其适用,来自国家和地方监管单位、学术界、业界等约20位代表参与讨论并交换了意见。
与会期间,来自实务监管部门的参会代表一是从立法层面介绍了如何通过实施条例的规则设定和细化来落实四个“最严”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尤其是处罚到人等新的制度安排;二是从执法层面反馈了落实实施条例将会遇到的执法难问题。来自学界且长期参与食品安全法治研究的专家代表介绍了如何从法理研究来规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新规定的行政处罚要求,包括从解释既有规定和细化行政裁量来约束相关的处罚要求。来自行业协会和企业的代表表示根据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企业合规建设的重要性,但也希望通过进一步的规范为相关的合规工作提供指导。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