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发布43项轻微违法可免予处罚是亮点
方方 本刊记者:祝富
12月10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江苏省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江苏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建设情况。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应宣处处长李艳、法规处处长陈卫、信用与风险监管局局长柳书潮、价监竞争处副处长华育新。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专题发布省局制度建设情况,并对相关制度进行解读。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吴永才介绍,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坚持高站位思考、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机构改革后集中办公的第一天,就出台了机构改革过渡期若干工作规则等四项制度,使各项工作从机构整合后的第一天就步入正轨。8月20日,召开制度建设会,围绕基础性工作、职责分工、巡视问题整改三个方面,梳理了需要制定的3大类134项制度,截止11月底,江苏省局共出台三类制度79项。围绕基础性工作、职责分工、巡视问题整改三个方面进行统筹设计,基本涵盖了工作目标考核、业务流程规范、机关内部管理、处室自身建设等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形成了支撑全局工作的“四梁八柱”。在制度制修订的过程中,相关处室能够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职能、研究新思路、探索新举措,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比如,法规处牵头起草的《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局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等制度具有一定创新性,在系统内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
《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规定》于2019年8月出台,从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重点监管领域入手,梳理出12大类43项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同时对其他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作出指导性规定。这是全国首个以监管领域为分类标准、体系全面的省级免罚规定。据统计,《免罚规定》施行以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办理各类免予处罚案件289件,对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一批案件,在敦促当事人整改到位后免予处罚,既警示、教育当事人合法守规经营,又给其今后发展留足空间,起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于2019年7月出台,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出包括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等24项涉及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的实地核查工作指引,对检查程序、抽查事项、检查内容和方法、检查依据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力争实现规范化、标准化检查,确保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据统计,《指引》已指导检查企业192869家,占全省企业总数的6.1%。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监管实际,不断细化完善抽查工作指引,努力在全国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践中创新先行、走在前列。
下一步,江苏省市场监管省局将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为构建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强化制度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突出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作用,将构建具有江苏市场监管特色的制度体系,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步骤。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尽快完成列入制定计划剩余制度的制定、出台,形成涵盖市场监管履职主要方面的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严格内控管理,充分发挥制度刚性作用,通过制度管人,通过制度成事。要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制度的制定、论证、施行、评估、修改、废止等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评估研判制度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确保省局各项制度始终与时俱进、适应事业发展需要。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制度制定很重要,制度执行更重要。目前,我们总体上进入“有制可依”的阶段,主要问题是有制不依、落实不力。各级各部门要以讲认真、敢较真的态度抓好制度落实,严格执行不走样,不打“擦边球”,不留空白、不开口子,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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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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