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振德堂药店违规售药被处罚
海口振德堂药店违规售药被处罚
陈海高 本刊记者 韦昌惠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振德堂药店未按照相关规定销售处方药当场被处罚1000元,同时对辖区内药店拉网式排查,排除公用药安全隐患。
10月2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金花新路振德堂药店、红城湖路源安隆药店进行检查发现,振德堂药店存在营业员在顾客未取得电子处方的情况下擅自出售一盒阿莫西林胶囊(处方药)的情况,源安隆部分药品未按照药品说明的存储条件进行存放。执法人员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第38条之规定,依法对振德堂药店当场处罚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对源安隆药店下达监督意见书。
据了解,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采取四项措施防范药店未按照相关规定销售处方药的监管。一是立即约谈药店负责人,要求药店立即进行自查,强调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凭执业药师审核通过的处方销售处方药。二是对海口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专项排查,如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三是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新《药品管理法》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依法经营的意识。四是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市卫健委共同约谈远程问诊平台的负责人,并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使用“电子处方”专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从事经营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据悉,“电子处方”远程问诊平台是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推出的便利老百姓购买处方药的一项措施,目前,该项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加大监管力度,同时也欢迎公众和媒体对的试点工作进行监督,让“电子处方”远程问诊逐步规范,使其真正成为一项便民利民的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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