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出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本刊记者 崔文生
7月16日,记者从山西晋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全市食品安全,晋中市在迅速组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为晋中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和根本的制度保障。
今年以来,山西省晋中市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奖惩和使用、调整考核内容,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格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为确保有效履行职能,做到权责清晰、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和追究有据,晋中市建立完善了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党委主要负责人、政府主要负责人、各级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46条职责内容将每一个岗位、每一项职能进行了细化。同时,制定了包括联席会议议事制度、部门联动共管和案件移送制度、应急管理和应急保障制度、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等10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有效避免了工作中的推诿扯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组织考核提供了依据。
今年上半年,山西省晋中市围绕国家提出的“双安双创”目标,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整体水平、产业健康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对全市食品安全快检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开展技术比武,先后完成了多次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其间共快检10418批次。对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向全社会公布了排查通报,全力推进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工程,明确将于8月底前完成晋中全市校园食堂“明厨亮灶”100%,比全省70%的目标提高30个百分点,并整整提前4个月完成。加强食品监督抽查工作,全市共安排了8500批次抽检任务,涉及28个重点食品品种和192个检验项目。目前,全市收缴罚没款36.28万元,监督销毁召回的不合格食品931公斤,移交公安部门案件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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