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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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开展普通食品易与特殊食品混淆专项整治行动

2019-08-05 10:33:17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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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文生
  
  8月3日,为保障辖区食品安全,严厉打击普通食品故意将其与特殊食品和药品混淆,标注或者暗示保健功效以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近日,烟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易与特殊食品和药品混淆的普通食品专项整治紧急行动。
  
  有媒体报道,有的普通食品中的固体饮料描述为具有一定功能性质的“配方粉”形式出售,宣称能解决婴幼儿过敏,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该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抽调专门力量,紧急部署行动。一是检查食品标签、说明书,检查是否在标签醒目位置标注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是否存在利用名称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问题,是否含有疾病名称、适宜或者不适宜人群、保健功效或者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内容,确认企业产品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有关要求。二是检查生产过程管控和记录情况,确认有无采购、使用可疑或不明来源的原料,有无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者药物,新食品原料的使用范围、使用限量及标签标示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对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对重点产品的线下销售单位、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医院及周边超市和药店、母婴食品店、保健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检查食品标签、说明书是否含有虚假、夸大、误导等违法违规内容。
  
  截至目前,食品生产环节共检查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生产企业3家,流通环节检查经营单位16家,暂未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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