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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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跬步,稳地基 河南省清丰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9-07-15 11:39:2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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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宏刚  赵宏凯 本刊记者胡加玺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无稳地基不可成高楼,农村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巩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我局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切实做好2019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农质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19年5月17日印发了《清丰县2019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我局相关股、室、队、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落实监管责任。在摸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底数和现状的情况下,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完成专项治理任务,达到专项治理目标。
  
  二、全面数据统计,营造宣传氛围
  
  我县通过对辖区内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实地监督检查,截至目前,辖区内共有农村食品生产企业40家,农村食品小作坊93家,农村食品销售店2285家,农村餐饮店1747家,农村食品小摊点49家。根据数据统计,我县张贴农村食品安全通告5500余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农村食品安全,个个重视农村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落实治理措施,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二是规范与处罚并举,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设施设备运行使用情况、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等方面进行细查,发现问题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截止日前,此项行动共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企业41家次,农村食品小作坊70家次,农村食品销售店1510家次,农村餐饮店1388家次,农村食品小摊点101家次,农村学校食堂285家次,抽检112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00份,查处立案16起,已结案14起,罚款8.8064万元,没收违法违规食品20公斤。通过此项行动进一步消除了全县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提高了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始终做到警钟长鸣,长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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