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料食品安全控制要做到这些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12695—2016的规定,做好食品安全控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有水处理工艺的,应规定水处理过滤装置的清洗更换要求,制定处理后水的控制指标并监测记录。
有调配工艺的,需复核确认,防止投料种类和数量有误。
调配使用的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原汁、糖液、水及其他配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前应确认其感官性状无异常。
溶解后的糖浆应过滤去除杂质,调好的糖浆应尽快使用。
半成品的贮存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配制好的半成品应尽快使用。因故延缓生产时,应对已调配好的半成品及时作有效处理,防止污染或腐败变质,恢复生产时应对其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废弃。
杀菌工序应有相应的杀菌参数(如温度、时间、压力等)的记录或图表,并定时检查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生产时应确保产品封口的密闭性。
清洁消毒方法应安全、卫生、有效。
清洁作业区生产前应启动空气净化系统,对车间内空气进行净化。
应保证清洁人员的数量并根据需要明确每个人的责任,所有的清洁人员均应接受良好的培训,认识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止污染的重要性,确保生产车间达到卫生要求。
用于不同清洁区内的清洁工具应有明确标识,不得混用。
包装容器、材料在使用前应清洁或消毒,如果采用吹瓶、灌装、封盖(封口)一体设备,且设备自带空瓶或瓶胚除尘和瓶盖消毒功能,可不再进行空瓶和瓶盖清洗消毒。
2、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饮料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以及不符合情况的处理等,具体可参照附录 A 的要求,并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监控内容。
生产车间不应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各类杀虫剂。
杀虫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在其外包装有明显警示标识,并存放于专用仓库内,设专人保管。
杀虫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一、产品污染风险控制
应定期检测食品加工用水水质。饮料用水需脱氯时,应定期检验,确保游离余氯去除充分。有水处理工艺的,应规定水处理过滤装置的清洗更换要求,制定处理后水的控制指标并监测记录。
有调配工艺的,需复核确认,防止投料种类和数量有误。
调配使用的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原汁、糖液、水及其他配料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前应确认其感官性状无异常。
溶解后的糖浆应过滤去除杂质,调好的糖浆应尽快使用。
半成品的贮存应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配制好的半成品应尽快使用。因故延缓生产时,应对已调配好的半成品及时作有效处理,防止污染或腐败变质,恢复生产时应对其进行检验,不符合标准的应予以废弃。
杀菌工序应有相应的杀菌参数(如温度、时间、压力等)的记录或图表,并定时检查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生产时应确保产品封口的密闭性。
二、生物污染的控制
1、清洁和消毒清洁消毒方法应安全、卫生、有效。
清洁作业区生产前应启动空气净化系统,对车间内空气进行净化。
应保证清洁人员的数量并根据需要明确每个人的责任,所有的清洁人员均应接受良好的培训,认识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止污染的重要性,确保生产车间达到卫生要求。
用于不同清洁区内的清洁工具应有明确标识,不得混用。
包装容器、材料在使用前应清洁或消毒,如果采用吹瓶、灌装、封盖(封口)一体设备,且设备自带空瓶或瓶胚除尘和瓶盖消毒功能,可不再进行空瓶和瓶盖清洗消毒。
2、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
饮料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应包括:微生物监控指标、取样点、监控频率、取样和检测方法、评判原则以及不符合情况的处理等,具体可参照附录 A 的要求,并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监控内容。
三、化学污染的控制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生产车间不应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各类杀虫剂。
杀虫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应在其外包装有明显警示标识,并存放于专用仓库内,设专人保管。
杀虫剂、清洁剂、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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