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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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提示:科学认识非洲猪瘟

2019-05-07 16:53:1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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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提示:科学认识非洲猪瘟
  
  本刊记者 韦昌惠
  
  记者从海口市非洲猪瘟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获悉,近日,海南省部分市县有不同程度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因对疫情不熟悉不少市民谈“瘟”色变,那么猪肉到底还能不能吃?会不会被“猪瘟”传染?现给亲们准备了一封信。
  
  一、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猪是非洲猪瘟病毒唯一的自然宿主,除家猪和野猪外,其他动物不感染该病毒,属于典型的传猪不传人型病毒,广大市民朋友不必恐慌。但该病毒对生猪产业威胁巨大,发病率、死亡率高,疫情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防控难度较大。
  
  二、非洲猪瘟的传播。健康猪与患病猪或污染物直接接触是非洲猪瘟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猪肉及其产品跨区域流动也可能传播。调查发现,使用餐厨剩余物(潲水)喂猪导致传染该病毒的风险极大!
  
  三、非洲猪瘟病毒虽然在环境中比较稳定,但在猪肉烹煮处理过程中较易失活,70℃加热30分钟以上,病毒就会被杀灭,也就是说我们日常烹饪过程中只要把猪肉熟透(包括最中间部位温度至少达到 70℃以上),即使有病毒也会很快失去感染力并丧失活性。烟熏和添加香辣剂的香肠以及风干火腿,在32-49℃熏制12小时以上,或风干25-30天均可使病毒灭活而失去感染性。
  
  四、市民如需购买猪肉时一定要到正规猪肉售卖点(超市、农贸市场、鲜肉店等),这些售卖点的猪肉都是经过正规检验检才被允许上市的。 
  
  五、市民烹饪猪肉食品时一定要加热充分,确保70℃加热30分钟以上。加工猪肉时一定要生熟分开,避免生猪肉可能携带的病原通过厨房交叉污染到即食食品,如香肠或凉拌菜等。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泔水,将生活垃圾装袋后投入垃圾箱,泔水导入指定地点,不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不要随意泼洒泔水。
  
  六、在疫情发生的非常时期,尽量不要异地购买生猪产品及制品(例如:火腿、香肠、腊肉、火腿肠、含生猪肉馅的饺子等猪肉制品),以免因不知情误购源于疫区的生猪产品,给自身造成损失,带来疫情传播隐患。
  
  七、生猪产业上下游链条较长,发生非洲猪瘟疫情,不仅影响生猪产业发展,还影响到市民的菜蓝子肉品供应、农民增收等工作,敬请大家关注、关心、支持和配合我市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最后,请大家科学认识非洲猪瘟,不要信谣传谣,理性消费猪肉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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