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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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市场监管局:忻州两学校油条油饼铝超标分别达8倍和3倍

2019-04-08 10:48:3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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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市场监管局:忻州两学校油条油饼铝超标分别达8倍和3倍
  
  本刊记者 崔文生
  
  “禁铝令”发布近5年后,食品中铝残量超标仍有发生。3月25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一则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显示,该省两所高校加工的食品铝残量超标,其中一所超8倍。
  
  山西省市场局发布2019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披露了7批次不合格样品。
  
  其中两则不合格批次分别为:忻州师范学院东区食堂加工的油条,生产日期2018年11月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918mg/kg,标准规定≤100 mg/kg。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加工的油饼,生产日期2018年11月7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407mg/kg,标准规定≤100 mg/kg。
  
  根据公告,忻州师范学院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超标8倍,忻州职业技术学院加工的油饼超标3倍。
  
  两批次检验机构均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山西省市场局同时称,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2014年7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
  
  该“禁铝令”明确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如用于鱼和禽肉的拖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山西省市场局提示,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引入。明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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