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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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陪餐制度 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2019-04-03 12:26:4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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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陪餐制度 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本刊记者 韦昌惠
  
  4月份1日起,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执行。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日上午,本刊记者走访海口相关部门及部分学校,了解陪餐制度落实情况。
  
  据了解,“海口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有520个,目前已有45个食堂已执行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海口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翁平荣表示,结合海口实际与《规定》要求,将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市教育局还将加强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学校落实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此外,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师生“舌尖”安全,目前海口市教育局正着手以31所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为试点,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翁处长介绍,“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这个系统将记录学校食品供应、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将详细的信息记录在案,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当日中午12时,在海口市第一中学高中部第三食堂,师生正在有序地排队点餐就餐。
  
  海口市第一中学校长林珏介绍,该校多年来一直是师生同餐,陪餐制不仅是规范食堂管理,也促进了师生关系,在餐间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及时接受学生对食堂反馈,及时解决用餐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该校陪餐制度也明确要求,学校每天至少有1名学校领导及3名教师干部陪同学生用餐,并做陪餐记录。当天上午,林珏也在食堂窗口刷卡点了一碗拌面,与学生一同进餐。
  
  明厨亮灶
  
  海口市第一中学副校长莫秋莲介绍,该校共有3个学生食堂,学校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对食材采购、运输、存储、加工、销售等环节严格实行标准化操作,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对食堂食品进行专柜冷藏保存留样48小时以上,并且设置了‘明厨亮灶’,让师生和家长在就餐区就能了解后厨实情,吃得更加放心。”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应当对供餐单位提供的食品随机进行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学校需要现场分餐的,应当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在教室分餐的,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记者走访时发现,一些没有开设食堂的学校,采取外购食品管理方式,给需要留校进餐的学生提供服务。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每天中午给1000多名学生提供订餐服务。学生们吃饭的同时,也有校领导和老师的陪伴,配餐环节卫生干净,学生用餐秩序井然。
  
  不仅是校长等负责人陪餐,不少学校还邀请家长走进校园,全方位、零距离体验学生的日常真实用餐状况。日前,海口实验中学邀请20名学生家长走进食堂。学校食堂向各班各年级学生家长开放,只要家长向老师提出申请,就可以参观学校食堂,还可以陪孩子们在学校吃饭。
  
  海口实验中学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一直都有师生同餐,此次学校将陪餐制度形成规范的体系,每天安排4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陪餐。同时,要求陪餐人做好陪餐记录,详细记录日期和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外观、口味、质量等内容的直观评价以及学生反馈等。
  
  “陪餐制”目的不在陪吃,而是要把食品安全问题控制在源头。保障学校食品安全,不仅仅是在于校领导陪学生吃饭这么简单,还需要相关部门的进一步依法依规去行政、去执法。如何让《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更好的实施,教育部门和食药监部门也做出了计划。
  
  除了陪餐制度,《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还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集中用餐安全监管。记者了解,从现在开始,海口市各个辖区食药监部门,展开专项行动,排查学校食堂经营是否达标。检查内容包括食堂员工晨检记录、建立进货台账、食品日期、厨房卫生等。此外,《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对食品的制作过程和食品留样要求更加严格。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还将针对校园内设置小卖部、小超市等问题,进行排查,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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