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市场监管总局通报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其中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不

2019-04-02 10:14:44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341批次样品。其中,本次抽检的2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覆盖7个生产省份的14家企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有3批次产品不合格。

特殊膳食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检不合格详细信息信息

1、抽检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高蛋白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纳;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10)中规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钠元素含量最大值为24.0 mg/100kJ,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

2、抽检泥(糊)妆罐装食品、颗粒状罐装食品、汁类罐装食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总纳。

总钠是人体中一种重要的无机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10)中规定,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中总钠含量最大值为200mg/100g,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或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的要求进行添加等。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食品安全导刊》杂志官方网站 © 2012-2025 食安观察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7530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79, 1101055372号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金融街长安中心5号楼4层403(邮编100043)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18500121702

稿件查询:010-519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