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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举行2018年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2019-02-25 12:04:46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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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政府食安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曝光2018年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1.张家口市察北汇盛牲畜交易中心销售未经动物检疫淘汰奶牛肉品案
 
  2018年9月,察北管理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发现,张家口市察北汇盛牲畜交易中心存在出售未经检疫奶牛肉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张家口市察北汇盛牲畜交易中心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没收涉案奶牛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
 
  2.怀来县白某某未经许可生产销售食品案
 
  2018年2月,根据举报线索,怀来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查证白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件情况下,于2017年11月开始灌装销售自酿葡萄酒,涉案金额为318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怀来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白某某用于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及违法所得,罚没共计52000元。
 
  3.张家口尚某某生产销售假蜂蜜案
 
  根据举报,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对一涉嫌制售假蜂蜜窝点进行检查,发现尚某某利用白糖、香精、水勾兑假蜂蜜4810斤,自制假蜂王浆44瓶。尚某某因涉嫌转移变卖依法查封扣押的财物,被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4.张家口酒滋良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2018年1月,桥西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后,对张家口酒滋良果商贸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内存放大量高档白酒,涉及茅台、五粮液、剑南春、国窖1573、天之蓝、海之蓝、舍得、牛栏山等品牌。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并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经厂家打假办工作人员现场鉴定,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且该违法案件货值金额达25.5442万元,涉嫌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5.李某某销售保健食品涉嫌添加违禁物质案
 
  2018年8月,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市场时发现,李某某在桥西区经营的正宗云南文山三七销售场所,未取得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产品无任何资质,执法人员当场对涉案的30个产品予以查封扣押。并委托河北冠卓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中的27种口服性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20种样品检出违禁添加物质西地那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李某某销售添加违禁物质西地那非的保健食品,涉嫌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6.鹏腾食品经销部康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张家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执法人员在桥西区明德北蒙古营某小饭桌的操作间内发现存放有篡改标签的草原红太阳小磨香油一瓶,经进一步调查该批次小磨香油是从鹏腾食品经销部康某处购进。鹏腾食品经销部康某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小磨香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给予鹏腾食品经销部康某没收违法所得62元,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7.陈某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2018年1月,桥西区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陈某销售的驴肉进行了抽样检测。经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检验出马源成分。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方的资质、进货凭证,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进行进货查验义务。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给予陈某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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