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探子来报:保健食品恐迎最严厉的”两会“
据了解,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2019年3月5日在京召开。在舆论的风口浪尖尚未过去,马上又要进入“两会时间”的保健食品行业,今年又会迎来怎样的提案呢?
通过各省代表的建议,先来探探“口风”吧!
山西人大代表李爱红建议:重新检验审批“健”字号保健品
( 黄河新闻网消息 ) 山西省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李爱红建议山西省要建立直销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制并严格管理,加大对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主页面醒目处增设直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举报链接,以随时掌握直销企业违规经营动态,及时做出相应处罚,清洁直销市场经营环境。此外,尽快修改完善《直销管理条例》,加大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制订更加完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对于已经获得“健”字号的保健品,应在新规出台后重新检验、审批,确保其宣传或标示的保健功能切实有效。
青海政协委员赵成茂建议:加强对保健品会议营销形式的管控
( 央广网消息 ) 青海省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青海省第五人民医院副院长赵成茂建议,要尽快制定出台规范保健品销售经验行为的指导文件,明确保健品销售人员的准入条件,要求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建立培训记录和从业档案,让市场管理和治安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有章可托、有迹可循;市场监管和治安管理部门加大对保健品经营企业的巡防巡查力度,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在完善保健品经营企业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对保健品经营者实施分类分级管理,不定期抽样检验,并在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平台和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发布公开;任何企业销售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含保健食品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广告发布、产品包装、宣传用品必须经过食药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举办保健食品的宣传会、推介会、说明会等应到当地市场监管和治安执法部门报备;市场监管和治安执法部门加强与卫健委、居民社区 ( 村委会 ) 的协作沟通,联合开展对保健品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涉及虚假宣传、传销诈骗等违法行为保健品经营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取缔,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和销售人员,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山西政协委员刘艳菊建议:专项整治保健品欺诈销售
( 山西日报消息 ) 山西省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总会计师刘艳菊建议,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专门稽查队伍,经常性对保健品市场进行巡查,严格市场准入。特别巡查影剧院、体育场、老年人活动中心、宾馆、大中型商场 ( 超市 ) 等处,以及群众举报的比较隐蔽的地方,做到不留死角。严厉惩处虚假宣传,维权与查处并举,鼓励公众举报投诉,及时快速受理申诉举报,提高处理成功率。加强正面宣传,开展有针对性主题活动,争取社会共治,增加老年人获取健康信息的有效渠道,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消费保健品。
广东政协委员陈彩英建议:行业协会应为政府分忧解愁
( 南方都市报消息 ) 广东省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广州中医药大学期刊中心副主任陈彩英指出,不少投资保健品行业的人都认为保健品要成功就必须有广告,“很多人投资保健品投的不是产品,只要钱够打广告它就能带来效益。”因此广告铺天盖地,电视上、路牌上、广播里,甚至厕所里都是保健品广告。然而产品质量被轻视,假冒伪劣、夸大宣传成为行业风气。她建议,要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规范保健品广告,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宣传力度。首先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体验式营销模式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使之知法、守法,依法经营和管理。她还建议,行业协会应为政府分忧解愁,哪个企业出问题报告政府处理,行业管理协会来取消它的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大力扶持保健品的行业管理协会,“行业管理是契约机制,谁违反自己认可的约定就该遭到驱逐。”
上海市政协委员孙建琴建议:对民众的医学科普迫在眉睫
( 东方网消息 ) 上海市政协会议期间,政协委员、中国营养学会常务理事孙建琴认为,随着经济发展,民众对消费、对健康的需求提高了,但是对营养科学的了解却很缺乏,这就导致当许多保健品在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的时候,民众难以识破,容易被误导。因此,医学科普很重要,需要以正确的医学、营养学知识来开启民智,让他们远离虚假保健品的陷阱。“当然,医学科普也不是谁都能做的,信息要正本清源,执行者要专业。”她表示,医学科普工作也是一项需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事业,因此需要政府从项目、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扶持,“需要专业机构与社会各方面合作发力,一起为建设健康上海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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