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老板被判刑
在网购经济如火如荼的现在,许多餐饮商家也选择通过注册网上订餐平台,来获取更多客源。在都江堰,一家开了快20年的烧烤老店,为了不错过这个机会,动起了歪心思。
2018年2月,为了通过第三方外卖平台的资格审核,烧烤店老板卢锦民(化名)从网上下载了其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猫画虎,通过PS“改头换面”,将其摇身变成了自己的许可证。
侥幸心理从来不会奏效,不到两个月,卢锦民的“小心思”在一次巡查中被发现,随后其因涉嫌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检察机关起诉。最终,其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年烧烤老店想做外卖 老板在线P出“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1999年起,卢锦民经营的烧烤店就在都江堰市开张迎客,是广大食客心中的烧烤招牌之一。作为一家餐饮店,卢锦民为这家烧烤店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
虽然实体店发展得还算不错,为了进一步吸引客源,招徕生意,老板卢锦民决定在第三方外卖平台上进行注册,用来经营外卖生意。
2018年1月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生效。按照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这就意味着所有外卖店家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继续经营。
2018年2月,为符合美团网站“上传《食品经营许可证》才能在网站上经营外卖业务”的要求,不错过旺季,心存侥幸心理的卢锦民从网上下载了其他商家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利用修图软件将其修改成了属于自家烧烤店的“新证”。上传到美团网站后,这张P出来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了平台审核,卢锦民开始从事网上烧烤外卖活动。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但侥幸心理的泡泡终会被现实戳破。2018年4月11日,在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一次巡查中,卢锦民变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被发现了。2018年4月18日,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卢锦民到案,如实供述了一切。
2018年12月13日,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以都检公诉刑诉(2018)6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卢锦民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向都江堰法院提起公诉。法院认为,卢锦民利用修图软件对其在网上下载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变造并上传至网络平台,其行为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予处罚。最终,卢锦民因犯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1月11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在美团app上查询后发现,案涉烧烤店在其营业许可资质一栏已经进行了更新,在食品安全档案中出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其于2018年4月28日取得。通过与该店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核实,这家烧烤店已经在巡查后进行了整改,现在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通过正规途径申请后取得。
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拥有营业执照是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前置,只要商家拥有实体店面,取得了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合规的证件,就可以通过正规途径递交申请,并不会收取额外的办证费用。只要符合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要件,一般会在一个月之内办理完毕。希望广大商家,不要为了贪图一时省事而触犯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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