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粉丝航母扬帆起航 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成立
千万粉丝航母扬帆起航 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成立
本刊记者 梅少华
新媒体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而其带给受众对信息渴求的满足感更是让人们想要对其进行更进一步的了解和探究。准确把握当代消费新媒体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组建消费新媒体组织将对消费维权研究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12月21日,全国首家省级消费领域媒体组织——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在郑州成立。
图为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会议现场
当日下午,40余家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负责人齐聚河南省省会郑州美盛喜来登酒店,参加由18家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新闻单位和百名消费领域媒体人联合发起的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的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会议。
图为联盟大会成立现场的郑州美盛喜来登酒店三楼美盛厅座无虚席300余人见证
据联盟发起方介绍,该联盟是继2017年8月10日,由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中国消费者杂志社联合各方成立全国消费维权新媒体联盟之后,成立的全国首家省级消费新媒体组织。该组织的成立在河南省消费维权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国消费维权新媒体联盟王克祯主任、原省工商局市场规范处副处长刘苏华、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胜以及相关行业组织、消费维权权威媒体和20余家河南诚信名优企业的负责人应邀出席,共同见证这一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时刻。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王中胜秘书长应邀出席并讲话
该联盟由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中国质量报河南记者站、河南经济报社等18家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联合发起。联盟的成立将把18家发起的新闻单位旗下的多种新媒体资源进行整合、归集形成合力,截止目前,18家发起单位旗下的所有新媒体粉丝数量已经突破一千万,将在中原诞生一个拥有千万级粉丝的消费领域的新媒体组织,为河南省经济发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保驾护航。
图为前排就坐的18家发起单位负责人
联盟第一届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章程》(下称章程),大会按照《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了联盟发起单位,依次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常务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及秘书长。
大会上,原省工商局市场规范副处长刘苏华宣布了18家发起单位,并宣读了发起单位《关于成立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的决定》,宣布联盟正式成立。确定的联盟发起单位分别为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中国质量报河南记者站、中国经济导报河南记者站、中国食品安全报河南记者站、民主与法制社河南记者站、中国房地产报社、企业家日报社、食品安全导刊杂志社、河南科技报社、河南经济报社、郑州广播电视报社、河南广播电视台农村广播、河南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郑州电视台商都频道、中国搜索河南新闻、新时代消费网、河南消费网、河南名优品牌管理研究院18家单位。
图为常务副理事长梅少华为中央驻豫及河南主流媒体记者代表颁发理事证书
下午3时40分许,联盟主席团从取得的常务副理事长人员中选举了联盟主席团成员及首轮轮值主席。
图为河南消费者协会王中胜副秘书长为当选的第一届轮值主席耿记安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根据《章程》的相关规定及联盟筹备会推荐,经常务理事会提名第一届轮值主席为中国消费者报河南记者站站长耿记安,大会经过成员举手表决的方式取得大半人数的同意,顺利获得通过。在孙中杰的主持下,河南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中胜为当选的第一届轮值主席耿记安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图为嘉宾为联盟聘请的15名省内外知名维权律师成立消费维权律师团并为律师团成员颁发法律顾问聘书
媒体从联盟大会上获悉,该联盟为一个社会公益组织,不设置固定的负责人,充分发挥常务理事会作用成立联盟主席团,18名主席团成员实行主席轮席制,每任期为1个月,轮值期间负责联盟全面工作。
图为好想你等20家名优企业成为联盟首批战略合作单位
随后,按照联盟《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18名轮值主席团成员、20名常务理事长、30名常务理事、50名理事及1名秘书长。联盟还聘请了15名省内外知名维权律师成立消费维权律师团,并邀请嘉宾为律师团成员颁发聘书。同时还确定了好想你等20家名优企业作为联盟首批战略合作单位。
图为当选的联盟第一届秘书长新时代消费、河南名优品牌管理研究院院长魏永祥
新当选的联盟第一届秘书长魏永祥在发言时对联盟的性质、宗旨及成立之后将要开展的工作和相关服务向成员大会进行汇报。魏永祥指出,联盟未来将结合各发起单位的属性和工作特点,有效发挥发起单位旗下60余个共计有千万粉丝的新媒体资源开展相关业务,切实服务名优企业、服务广大消费者的同时吸纳更多的消费领域权威媒体加入这个组织,携手续写河南消费维权事业的新篇章。
图为特邀嘉宾中国消费者协会全国消费新媒体联盟主任王克祯
特邀嘉宾全国消费新媒体联盟主任王克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河南消费新媒体联盟作为全国成立的首个省级消费新媒体组织,将围绕《消法》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宣传中消协年度主题,紧紧围绕推进《消法》实施和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改善体制机制、健全法律制度、深化执法监管,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环境安全度和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水平,更好服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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