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 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12-17 12:17:02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努力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
 
  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一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布署坚决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工作
 
  钟卫平 本刊记者 柴占阳
 
  12月14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商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主持会议,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供销总社、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部署要求,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决清理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法主体,打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这场硬仗,努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农村市场体系,千方百计提升农村食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指出,确保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农民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必须抓紧抓实抓到位。各部门要分兵把口,坚持零容忍态度,瞄准薄弱环节,以更大的决心、更自觉的行动、更精准的举措,合力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会议强调,要以高压严打态势,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一次全面“大扫除”,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掉一批生产经营“黑窝点”,处理并公布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执法检查行动,坚决收缴销毁假冒伪劣食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商标保护行动,坚决查处各类食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集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线索追查行动,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宣传行动,让农民识假辨假,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针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链条和问题多发区域,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工作着力点,推动打建结合,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构建起农村食品监管长效机制。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法定职责,积极主动做好工作,推动各地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打击农村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
  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联动机制,让违法分子无空可钻、假冒伪劣食品无处可藏。
 
  四是条件保障到位,加大投入保障和科技支撑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
 
  (二)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观察网 © 2012-2025 健食视界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2440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2614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26号院(邮编100043)

值班电话:185001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