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湛江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合作框架协议
海口湛江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合作框架协议
本刊记者 韦昌惠 陈英清
12月10日,海南省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湛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湛江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海口湛江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合作框架协议》。海口、湛江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和特点,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共享,共同构建更加牢固的食品药品安全防线,互为食品药品保障的桥头堡,共同提升两地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签约仪式由湛江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刘兵主持。湛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副主任欧先伟,海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食安委常务副主任邓海华出席并致辞。湛江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安办主任林鋆明,海口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安办常务副主任符勇,两地食药监系统领导班子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根据《框架协议》,海口、湛江两市将建立信息共享互通、食用农产品联动、监督执法互助、人员互派交流和培训等方面机制,实现两地信息及时互通,共享区域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舆情监测等信息,开展跨区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和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合作。同时,加强两地教育培训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两地高校和企业的培训资源,每年组织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异地对口培训,并可就双方共同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联合培训。
同时,双方还将建立协调日常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共建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并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情况,按年度确定重点和具体事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资源共享,提升两地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欧先伟副市长表示,《海口湛江共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开启了战略性合作,使两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形成合作互动、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希望湛江食药监系统全面落实“四个最严”措施,以这次签约为契机,加强与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合作,强化监管,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设现代治理体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邓海华副市长表示,《框架协议》的正式签订,标志着双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双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有效落实了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张琦书记“希望海口湛江两地进一步务实深化合作,促进两地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的工作要求,有利于海口湛江食品药品安全协同发展和优势互补的进一步深化,为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推动海南以及琼州海峡两岸合作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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