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落实好 经营环境共营造

2018-11-13 15:41:53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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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责任落实好 经营环境共营造
 
  一一河南省巩义市涉村镇食药监所组织辖区食品销售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考试
 
  马瑞青 郝超凡 本刊记者 柴占阳
 
  “要加强高质量的监管执法,做好前瞻性、创新性、底线性和保障性工作,协调好包括互联网电商平台、从业者、用户和政府监管者等多方利益关系,从长远、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做好市场监管和服务工作。”
 
  这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之初就提出的要求。
  河南省省管试点县(市)巩义市食药监局在市场监管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坚持落实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开始,走出了一条保障食品安全的
 
  新路子,谱写了“尚德守法·共享共治食品安全”的新篇章!
  11月12日下午,巩义市食药监局涉村镇食药监所组织辖区食品销售商户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全镇30余家商店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共计40人参加了考试。
 
  在考试开始之前,部分食品销售经营商户食品安全负责人对前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并提出日常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涉村镇食药监所的执法人员对食经营者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并对经营者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点评,结合《2018年度郑州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培训会议》中所介绍的郑州、新密、登封等地示范店为大家介绍先进的管理方式。
  随后,组织与会人员进行了现场考试。各食品经营店的食品安全负责人认真答题,书写规范,仔细阅读题目,按时交卷。
 
  据介绍,本次考试共发放试卷40份,上交试卷40份。涉村镇食药监所要求各食品销售经营商户食品安全负责人积极学习,共同提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食品经营环境。
  本刊记者在这里看到,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经营环境,是我们每一个公民、每一位食品行业经营者、行业监管者共同的义务和责任。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心中有责、心系民生,一定会实现“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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