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问上海国际学校食堂事件:何以受伤的总是民办学校?
导语:有家长认为,可以借鉴日本的家长教师协会——类似于国内“家委会”的组织,或在校园管理方面能发挥作用,但国内家长在与学校对话中话语权并不大。一份中芯学校家委会给家长的公开信显示,学校选择午餐供应商时,邀请大约十多名校方代表出席投票,家委会固定有两票,不可能左右招标结果。
刚刚过去的周末,让上海、特别是国际学校的宝爸宝妈最闹心的,一定是学校食堂。中芯学校爆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虽然因此校长免职,供应商更换,但家长们悬起来一颗心并未彻底放下,大江东工作室也试图跟踪:为什么出现监管漏洞的,往往是民办学校?
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以下简称中芯学校)董事会公开致歉了;学校总校长朱荣林、总务主任唐翠华以及食堂管理员冯正梅三人被免职了;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也对原食堂配餐供应商上海怡乐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乐食)立案调查了……
新的供应商已经开始为中芯的孩子们供饭,有家长对大江东工作室说:“小朋友回家说,这是上学以来最好吃的饭。”
在东弟东妹听起来,这话未免有几分心酸。
这起校园餐饮安全事件,应该说解决的还算及时、妥善,但亡羊如何补牢,还需更多追问。
一问,食品安全的校长负责制早已明确,校方何以如此漫不经心?
事情的起因很“偶然”,正是这“偶然”才让人心里不踏实。
10月17日有家长探校发现,食堂菜品”实在太简陋”,和“每天24元”标准差的太远,19日,学校与供餐方以及家长代表三方会谈,并去食堂后厨参观,居然发现食堂储存的菜品和调味品存在腐烂变质、过保质期等问题。
家长们愤怒如潮水,社会舆论瞬间引爆。
其实,这并非孤例。开学以来,校园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集中爆发。9月初,江西万安县因为企业配送营养餐食材发霉,紧急停止其配餐服务并严厉追责;安徽芜湖两所幼儿园又因为使用过期调味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被立案调查,涉事幼儿园股东和院长直接被刑事拘留。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9月6号就发过《关于加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敲黑板,是“紧急通知”啊——责令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重点检查食堂,加强对食堂供应商的监管。
然而,中芯学校仍然出现了问题。东弟东妹试图进入学校探访,碰壁;电话联络学校方,碰壁;给该校网上公开的执行校董邮箱发送邮件,无人回复……
我们想了解的,是该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食品安全岗位制度、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每餐饭营养标准、成本核算等这些基础的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究竟如何。对此,家长们一无所知,也缺乏了解途径,“我们能看到的只有菜单。孩子太小,也讲不清楚。”
另一位家长还说,在19号三方见面会前,校方也不了解食堂实际运作,家长们进入后厨才发现问题。
早在2016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教育部等6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就明确要求,“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此处再敲黑板,是“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意见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落实。看来,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出了问题被免,一点都不冤。
中芯学校对食品安全监管失当,在另一件小事上也有体现。
东弟查了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信息,显示上海民办中芯学校(食堂)曾于2016年6月对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了一次变更申请,变更后经营范围一栏空着;但网站上,之前学校变更的《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则明确显示其原经营范围为:食堂(中学食堂,不含熟食卤味);这是为啥呢?
中芯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历史信息来源:浦东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致电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请教,工作人员表示,应当带《食品经营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确认,看经营范围栏是否合规。
看来,至少食品安全公开信息的缺失,暴露了校方的漫不经心,这是为什么?校方的不知情、不作为,是否在民办学校中很普遍呢?
二问,“巨无霸”团膳企业本应高标准严要求,相关监管措施落实到位了吗?
中芯学校的食堂,是交由怡乐食公司管理并运送半成品到学校,就地加工后提供给师生。
在上海,这种配餐模式应用很广,怡乐食为多所学校和企业配餐,其母公司康帕斯集团更在世界范围内为企业和单位提供团膳服务,名气也是响当当,算是行业“巨无霸”。
对“巨无霸”其实早有法规,应有特殊监管。
东弟东妹翻了翻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的《上海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就有对“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定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指生产经营的食品易于腐败变质,生产工艺要求较高,消费量大面广,主要供应婴幼儿、病人、老人、学生等特殊人群,容易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怡乐食与康帕斯集团显然在列。
《条例》称,“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目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编制,报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然而……东弟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了《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目录》,就一页纸,只有企业类型、食品类别与类别明细三个条款,没有任何企业的具体名称。这样的“公布”有多少意义呢?
此外,《条例》第二十七条要求“应当建立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定期或者随机对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做好记录。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对怡乐食,这些监管措施落实吗?希望在食药监局的后续调查中得到答案。”
现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位食堂众多,像康帕斯这样的企业必然大受欢迎。地位越重要,社会责任越大,食药监部门的监管任务越重,对其中央厨房、运转流通专业化水准的监督力度也应更大,措施更细、更公开,包括来自配餐消费方的常态化监督机制也必不可少。
三问:何以受伤的总是民办学校?巨大的学生午餐市场,谁是最终受益者?
在中芯学校事件采访相关人士,比较多的说法是公立学校普遍费用较为透明,食堂质量较为稳定,而民办学校普遍费用较高,供餐企业配餐质量反而参差不齐。
这是为什么?
民办学校为啥不自办食堂?有教育界人士透露,在不少民办教育机构眼里,学生午餐市场巨大,也想在其中获取些利益回报,俗称“小金库”。正因如此,教育部门并不鼓励他们自办食堂。也有民办学校管理人员为自己辩称,不办食堂是为了规范管理,集中精力在教学上。
就全国而言,学校—配餐企业—学生和家长——三方模式在民办学校食堂运作中相当普遍。如何理顺三方以及教育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将是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的关键所在。
有家长认为,可以借鉴日本的家长教师协会——类似于国内“家委会”的组织,或在校园管理方面能发挥作用,但国内家长在与学校对话中话语权并不大。一份中芯学校家委会给家长的公开信显示,学校选择午餐供应商时,邀请大约十多名校方代表出席投票,家委会固定有两票,不可能左右招标结果。
在民办学校,三方关系中的学生和家长才是最终消费者,但拥有选餐权的,却是学校,是否不太合理?
那么,学校能否让渡更多的选择权和监督权给家长或其代表?以使三方互动更有力度,让校园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食品安全岗位制度等与食品安全紧密相关的制度、许可证等等以强制性方式让家长们获知。有家长希望,对索证索票、台账管理、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日常工作,要制定主动公开的细则方法,以可操作,易查询的方式呈现在家长和学生面前,才会让家长放心、信任,让校园午餐更加安全可控。
虽然听上去有点麻烦,但孩子的食品安全上,怎么呵护都不为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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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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