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县实施农家宴“六统一”、“两鼓励”、“一奖惩”管理
柴明红 朱旭东
近年来,农村集体聚餐(以下称农家宴)举办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但因经营条件较差、加工制作不规范等原因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身心和利益的损害。农家宴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江苏宝应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农家宴实行“六统一”、“两鼓励”、“一奖惩”的管理模式,取得预期效果。
一、 实施“六统一”管理
对农家宴采取“统一责任落实、统一核发执照、统一体检培训、统一信息报送、统一分级核查、统一信息公示”的管理模式。
1、统一责任落实。明确我县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在农家宴管理中的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县政府将农家宴管理作为各镇区、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县食药安办负责全县农家宴管理的督查、考核和统计工作;各镇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家宴的培训教育、信息报备、核查指导等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计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农家宴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卫生处理、中毒救治、风险监测等工作。同时明确农家宴举办者和承办者主体责任,对农家宴食品安全负责。
2、统一核发执照。厨师代办农家宴,实际也是一种市场经营行为。经充分调研,宝应县对农家宴实行营业执照管理,所有承办农家宴的厨师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对限期未取得执照经营的,按无照经营予以查处,从而将农家宴管理在政府行政手段干预的基础上,纳入法治管理轨道。宝应县现有446名厨师从事农家宴活动,全部取得营业执照。
3、统一体检培训。各镇区建立农家宴厨师档案,及时掌握辖区内农家宴厨师动态信息,由镇区食药安办牵头,每年进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统一组织开展健康体检,经体检及培训合格后,发放健康证、培训证。提升安全意识,提高操作能力,规范经营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对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厨师及从业人员开展农家宴活动的,依据食品安全法予以处罚。近年来宝应县农家宴厨师体检率100%,培训率100%。
4、统一信息报送。农家宴实行报备制度,举办者及承办厨师是申报登记责任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为报备的实施者。单餐就餐人数50人(含50人)以上的,由举办者或承办厨师提前2天(或适时)向举办者所在村居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申报或反馈信息,由协管员统一填报申报表报镇区食药安办。镇区食药安办根据参加聚餐人数,下发分级核查指令。农家宴报备及现场核查全部使用美滋滋信息化系统在线上传。
5、统一分级核查。由县食药安办统一分级核查标准,保证核查指导的及时性和核查质量。单餐就餐人数200人以下的,由村居协管员负责现场指导(可由村居卫生服务站派员参加);单餐就餐人数200人至300人的,由镇食药安办派员进行现场指导(可由镇防保所派员参加);单餐就餐人数300人以上的,由镇食药安办安排镇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派员进行现场指导。现场指导在线实时上传举办协议、菜谱、指导图片等数据。对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劝诫其停办农村聚餐活动。
6、统一信息公示。全县统一建立并实施农家宴管理公示制度。宝应县食药安办在县级媒体公示具有证照的农家宴厨师,每月通报各镇区核查情况;各镇区在信息公示栏对农家宴厨师证照、体检情况进行公示,每季度向社会公示厨师信息报送情况。督促厨师提高诚信守法意识,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广大群众理性聚餐,努力防控农家宴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近两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农家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 推行“两鼓励”措施
为减低农家宴安全风险,化解农家宴食品安全事件引起的民事责任纠纷,宝应县积极鼓励实行农家宴集中区建设和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1、鼓励实行农家宴集中区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设立农村集体聚餐相对固定的操办场所,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建设过程中,倡导配套建设农村集体聚餐操办场所,按照餐饮服务相关规定要求配备基本设施设备,建立完善各项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地方政府落实补偿资金。目前宝应县已建成两个集中区。
2、鼓励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医疗费用、补偿费用等问题,容易引起民事纠纷,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农家宴事故,由于农家宴厨师经济承受能力有限,大都是由政府买单,再加上举办者、承办者职责难分,极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宝应县从2015年起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学校养老机构食堂、大型餐饮单位全部参保,社会反响较好,今年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根据农家宴行业特点,加强与承包机构沟通,优化承包方案,按照“政府引导、协会参与、企业自愿、多方共赢”的原则,积极鼓励农家宴厨师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三、 引入奖惩监管机制
宝应县通过建立奖惩机制,进一步强化农家宴厨师的管理,调动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保障农家宴报备与核查率。
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农家宴厨师“黑名单”制度,对无健康证明、培训证,不服从指导、不按规范经营的农家宴厨师纳入“黑名单”管理,通过媒体、各村宣传设施向社会公示,拒不改正的列入异常名录,同时加大处罚力度。通过宣传引导群众加强自身保护,让失信厨师失去市场,倒逼其规范经营行为。
2、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为提高农家宴承办者及协管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县财政安排资金,用于农家宴承办者(厨师)反馈信息及协管员信息化报备与现场核查的奖励与补助。每起农家宴安排资金50元,其中农家宴承办者反馈信息一次奖励5元,协管员信息化报备一次补助10元,协管员信息化现场核查一次补助15元,其他用于对工作先进镇区及个人的奖励,有条件的镇区还安排配套经费,为协管员有效开展工作给予必要保障。
(作者单位:江苏扬州宝应县食药安办)
[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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