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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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学校不得将外购散装冷食给学生食用

2018-08-29 17:34:27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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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学校和幼儿园将陆续开学或开园。为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止食物中毒发生,市场监管总局于8月27日印发《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通知》指出,学校要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一律不得把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给学生食用,谨慎购买散装熟肉制品。

 

市场监管总局在《通知》中指出,学校的供餐群体特殊,供餐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包括转地方管理的军队幼儿园食堂)、向学校提供送餐服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通知》强调,学校要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明确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要求,严格筛选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供货者。学校一律不得把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给学生食用,谨慎购买散装熟肉制品。

同时,要对校园内的食堂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特别是要结合秋季开学的特点,重点检查如下内容:

一是查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新上岗及健康证明过期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是查设施设备的运转情况。对不能正常运转的设施设备,该维修的维修,该撤换的撤换。

三是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对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洗涤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应立即废弃。

四是查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的清洁状况。食堂供餐前,应对加工处理区内的所有区域、设施设备、餐用具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五是查有害生物滋生情况。发现餐饮服务场所内存在有害生物或其活动迹象,应立即自行或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采取有效的有害生物防制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将近3年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和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作为重点,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重点督查原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问题整改不力、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严重隐患的学校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及时采取约谈学校或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罚款甚至停止经营等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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