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如皋精品店:销售无生产日期袋装茶叶涉嫌违法
实 名 投 诉
尊敬的《食品安全导刊》、《食安中国网》编辑部:
本人:xx,身份证号:321027xxxxxxxxxxxX,本人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在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如皋精品店,和朋友一起共同购得由芜湖市天方御井茶叶有限公司生产,芜湖市东方茶叶有限公司经销,注明产地江苏宜兴的碧螺春绿茶共计1233元,超市打印小票11张。
结账后本人随手拿一袋茶叶,发现该袋茶叶未标明生产日期,大吃一惊随即又检查了全部所购茶叶发行(现)均未标明生产日期!
在本人万分惊愕的情况下来到超市服务台投诉窗口进行反映,超市方回应,联系驻南京的经销商来解答本人的疑问。本人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由此本人认定,所购得的由芜湖市天方御井茶叶有限公司生产,芜湖市东方茶叶有限公司经销,注明产地江苏宜兴的这批碧螺春绿茶没有生产日期已经违法,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为了不让更多的消费者受到伤害,本人特此向贵刊、贵网实名投诉。
投诉人:xx
日期:2018年8月25日
[责任编辑: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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