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食药监局发布洪涝灾害后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本刊记者 傅绍良
连日的暴雨让潍坊市部分地区人民遭受了特大洪灾,为了防止灾后发生各种食源性疾病,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发布洪涝灾害后食品药品安全注意事项:
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1.不要食用被洪水淹过的食品。遭到水淹的生鲜食品,一律丢弃,不要食用,若冰箱已遭水侵入,或曾经停电,则生鲜食品最好丢弃不用。罐头、利乐包(铝箔包)等食品,要注意是否有破损、锈蚀、膨罐等现象,若有这些现象,必需将其丢弃,不要食用。不要存有侥幸的心理,以免得不偿失。
2.重点防范细菌性食物中毒。洪灾之后,温度迅速升高且湿度较大,食品及其原料容易受到致病菌污染,引发细菌性食物中毒。为此特别提醒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单位:一是要搞好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生熟分开,减少食品污染环节;二是对于容易被致病菌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如肉、蛋和水产品等,要彻底加热后食用。
3.严禁食用被污染、变质的食品。加工前蔬菜水果要在清水中充分浸泡、清洗;不要食用过期的糕点、不要食用馊饭菜、不要食用发霉的米面,不要食用被水淹死或死因不明、来源不明的动物肉品,不要食用因洪灾导致死亡的水产品,尽量不食用凉拌菜;可适当多食用一些大蒜和醋,有利于杀灭有害菌。
4.禁止销售被污染食品、死亡动物肉类。被洪水浸泡、污染过后的食品及死亡的鸡、鸭、猪、牛等畜禽不得通过任何形式销售,一经发现,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5.注意餐、器具的消毒灭菌。所有的餐具要在清洗消毒后存放在安全卫生的位置,或用干净的柜子、箱子或塑料袋包好存放。处理食物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刀、砧板、容器、锅、盘的清洁与卫生,以防污染,必要时可以用沸水冲洗后使用。
6.注意饮用水卫生。要加强水源保护、水质监测、消毒处理等工作,避免直接饮用生水。
7.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尽量不要在外面进食,因为餐馆也和我们一样遭受洪灾,在不确定他们的食物是否安全卫生的状况下,还是自行烹调较佳。若是必须在外进食,要选择有信誉的餐馆,同时只点熟食,不要吃凉拌菜、沙拉、生鱼片等易受污染的食物。
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提醒消费者正确选用药品。洪灾期间,受灾地区消费者在购买各类药品时应注意观察产品外包装和产品是否破损和整洁干净,以判断是否被雨水淋湿、浸泡;要注意所购买的药品的有效使用期限;购买中药饮片的消费者应注意中药饮片是否生虫霉变,以防止误用存在受潮霉变和被雨水淋湿、浸泡的药品。消费者一旦发现有销售受潮、霉变的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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