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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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两个批发市场被依法约谈

2018-08-20 10:57:4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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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韦昌惠 陈英清
  由于海口市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和南北水果批发市场存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8月10日下午,海口市食药监局根据《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海口市食药监局一楼会议室对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和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海口市食药监局、海口市琼山区食药监局的有关领导参加了约谈会。
  首先,海口市食药监局黎新骞副局长指出:两个批发市场体量大,辐射广,是全市乃至全省食用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源头,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市场开办方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随后,黎新骞副局长对两家批发市场开办方存在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行准入制度不严等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市场开办方下一步整改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完善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及组织架构。二是健全市场准入制度。三是落实好市场开办方检验检测主体责任。四是健全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退市及召回制度。五是落实经营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好自查自纠,并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海口市琼山区食药监局张佳局长主持会议并提出:两个批发市场开办方要按照海口市食药监局黎新骞副局长约谈要求逐项抓好落实,把食品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落实好市场准入和检验的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力量配备,确保市场规范化管理。

  琼山区食药监局现场将责令整改通知书送达上述两家批发市场负责人签收。
 
  海口市凤翔蔬菜批发市场和南北水果批发市场的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会后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市食药监局的约谈要求落实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抓严抓细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并保证下一步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增强行业自律,落实市场管理主体责任,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好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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