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有些食品不标识保质期违法吗?

2018-07-26 16:07:26 来源: 中国食品报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提到保质期,还要从食品标签说起。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也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此外,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俗易懂、准确、科学。食品标签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沈立荣告诉记者,食品标签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配料、食品添加剂、保质期等内容。配料是指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
      
保质期也就是最佳食用期,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
      
而有些食品是不标识保质期的,这又是怎么回事?沈立荣介绍说,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中第4.3.1条规定“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这几种食品由于产品自身的特性使其质量不易变质,因此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但是,免除标示保质期并不代表对产品质量的放松。相反,生产企业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因为生产企业必须保证这类产品只要存在于流通领域中,就须一直对产品质量负责。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保质期 标识 食品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京ICP备09075303号-1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6005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