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食药监局六项举措严查未经检疫的牛羊肉产品
刘新霞 本刊记者 胡加玺 董天鹤
为进一步加强牛羊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濮阳市食药监局决定自5月1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牛羊肉产品集中治理行动,采取六项措施严厉打击经营未经检疫牛羊肉产品违规行为。
一是突出重点,严格清查。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未经检疫牛羊肉集中治理行动的通知》,重点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夜市烧烤店、清真饭店、羊肉馆、牛肉馆等牛羊肉产品经营者进行清查,严查销售牛羊肉产品是否附具动物检疫产品合格证明,是否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违法销售牛羊肉产品的行为将依法严处,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强化抽检,严格惩处。将牛羊肉产品作为年度抽检的重点,增加抽检频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合格牛羊肉产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是严格自查,压实责任。紧密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落实企业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活动,与牛羊肉产品经营者签订承诺书,下发食品安全告知书,督导经营者开展自查,全面压实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积极加强与农业畜牧、公安、民族宗教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解决牛羊肉屠宰者报检中存在的问题,完善情报互通、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整治合力。
五是加强宣传,强化警示。充分运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牛羊肉产品经营者依法经营。同时,发放典型案例,加强对牛羊肉产品经营者的警示教育,引导其敬法畏法,遵法守法,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六是建立机制,强化督导。集中治理行动期间,濮阳市食药监局成立由市局领导任组长的8个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各县(区)集中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局领导分片督导制度,发现问题现场交办。同时,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依法予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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