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
刘新霞 本刊记者 胡加玺
4月份,濮阳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化政策引导,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督导考核,营造浓厚氛围,到2020年,达到全市的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餐饮业发展水平以及人民群众餐饮消费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意见》从全面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工作重点。
《意见》指出,从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等六个方面,全面落实餐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从完善监管制度标准体系、严把餐饮经营许可准入关、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抽检监测、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集中用餐单位日常管理和严厉打击餐饮违法违规行为等七个方面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和食品“三小”行业专项治理行动等方式全面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通过提升餐饮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餐饮业供给结构调整、强化餐饮服务人才建设、加强餐饮品牌建设和促进餐饮集约化经营等方式全面提升餐饮业创新发展水平。
《意见》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把提升餐饮治理安全水平作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要求;要加大投入,列入年度预算,设立专项基金,确保提升行动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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