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呈现的新特点 及对策建议

2018-03-27 12:41:09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当前,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呈现出新特点:以前通过会议讲座营销的方式已很少见到,出现了通过网络进行“精准”虚假宣传的模式。这种方式以隐蔽的方式进行,不易被发现,不易取证,而且跨越了地域的限制,为调查处理带来了难度。
 
  针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新特点,建议:加大保健食品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尤其是加强对老年人保健食品知识的普及。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政府通过投放公益广告的形式在电视上进行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站或以公众号推送的形式进行宣传;老年大学等教育机构开设相关课程;将保健食品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
 
  力促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当前许多保健食品的虚假宣传是在微信群、朋友圈或者通过即时通信工具点对点的传播,监管部门对这样的虚假宣传很难发现和查处。平台运营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密切监督,并可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其进一步传播,同时及时通报给监管部门。
 
  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45政府投诉举报热线,对办理单及时调查处理。开通并加强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的维护,可提供上传照片、录相等多种证据的功能,方便群众及时有效投诉。为规范投诉行为,防止恶意投诉,减少职业打假等过多侵占行政执法资源的情况,探索建立将恶意举报或无效投诉写入个人信用档案的制度。
 
  建立相关信息的大数据共享机制。只有各地联手,互通情况,全国一盘棋,才能将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销售行为有效遏制。探索由政府买服务的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公司的技术优势,推进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努力形成监管大数据信息共享的模式。
 
  李春生蒙阴县食药监局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保健食品 对策 特点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京ICP备09075303号-1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6005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