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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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开展 “食安护佳节”行动

2018-01-30 13:46:3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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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慧泉 王开路
  为切实做好2018年春节、元宵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上级部署和县委、县政府要求,2017年1月8日山东省宁津县召开“食安护佳节”行动启动会,副县长许书旺出席会议。
  这次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1月8日至3月5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食安护佳节”行动方案。整个行动以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等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生产企业、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年夜饭供餐单位、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酒类、肉及肉制品特别是驴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及保健品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食品。
 
  这次行动任务分三个环节。在生产环节上,以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特别是驴肉制品、乳制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非法加工黑窝点,特别是一家一户无证生产的业户,立即查封,没收产品,并依法追究业户的责任。在流通环节上,针对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并实施现场抽样。在批发市场、年货市场、大中型商超等消费集中区域开展“你送我检”快检活动,活动地点、时间和快检品种及时向社会公布。在餐饮服务环节上,坚持现场检查与监督抽检相结合,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环境卫生、原料贮存以及加工操作关键环节、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以及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等相关情况。
 
  为确保这次行动顺利进行,县食药监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宣传、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抽检及稽查办案6个行动小组。同时加强了与刑事司法部门的衔接,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的犯罪行为。公开了“12331、5222970”投诉举报电话,鼓励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维护合法权益,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1月9日上午,副县长许书旺带领县食药监管局有关人员到宁津盐百超市、万众喜驴肉作坊、迎新饭店和正阳幼教分园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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