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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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管“小饭桌”凸显大担当

2018-01-24 14:20:0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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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广忠
 
  2017年9月,黑龙江省明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绥化市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验收细则》,先行先试展开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过100多天的摸索实践,辖区292家“小饭桌”“高规格”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评定范围;101家“小饭桌”有了合法身份并领取了《食品小经营核准证》;19家屡次验收不合格且无证照经营的非法经营户被取缔;明水第二中学曹海萍、滨泉凤亭小学张广宇等4家小饭桌被树立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示范店”,“小饭桌”的监管工作形成了部门分工明确、协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优化的共管共治格局,开创了明水监管“小饭桌”的先河,凸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大担当”的工作使命。
 
  家长没时间、学校没食堂、只能就近或跟随班主任老师去“小饭桌”吃饭,这是该县时下城乡中小学生放学后的生活写照。在不少家庭都在为孩子放学后的托管吃饭问题焦虑同时,全县城乡近4500余名学生的校外就餐催生了校外“小饭桌”的火爆,这一特殊群体的“餐桌安全”成了该县近几年来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和“顽症”。面对如此紧迫的食品安全形势,明水市场监管人扎扎实实靠实了以下几件事:
 
  一是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召开了全县学生“小饭桌”安全整顿动员大会。县食安办、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明水县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通知》。同时开展了“拉网式”摸底调查,详细登记学生“小饭桌”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内容,分类建立监管档案。
 
  二是疏堵结合、以梳为主,引导、扶持“小饭桌”规范化发展。依据《绥化市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验收办法》,在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的基础上,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否决项’必须到位,‘重点项’限期到位,‘一般项’事中事后整改到位的审核验收“三原则”。对食品留样、餐具清洗消毒等10项重点内容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证,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坚决取缔。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行“小饭桌”巡查责任化、网格化、痕迹化管理,解决巡查责任不清、巡而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
 
  四是及时公示小饭桌的相关信息,鼓励社会监督。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和监管部门网站,对取得“小饭桌”核准证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和家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小饭桌”,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对“小饭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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