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十九大精神 为百姓“舌尖安全”谋福祉
践行十九大精神 为百姓“舌尖安全”谋福祉
——佛山市“人本治理”解决食品“三小”不平衡发展难题
本刊记者 吴岳福 郝强
广东省佛山市地处珠三角腹地,城镇化率超过94%,粮食、蔬菜、肉品均以外来供给为主。他们通过采取食品快检、肉品统一配送、水产品标识追溯等措施,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佛山市在实施全链条食品风险监测和风险大排查策略过程中,通过研判发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以下称“三小”)是佛山食品安全监管的最大难题。为此,他们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被列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小”治理初见成效
近日,记者在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了解到,该局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理念,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围绕量大面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食品安全领域,有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寓监管于服务,有效解决“三小”在食品全链条中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难题,营造出“良心经营、齐心监管、放心吃喝”的和谐美丽环境。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培星局长介绍:“在破解食品‘三小’难题方面,我们着力推动‘三小’从监督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创造性提出‘两有两建两集中’思路,即有证、有照,建标准、建规范,集中经营、集中管理。通过‘两有’确保‘三小’合法生产经营、‘两建’明确‘三小’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两集中’提升‘三小’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政府监管效率。2016年我局探索构建了集中统一管理模式,通过对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管理,既保障了食品安全,又兼顾了各方利益,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全面实行佛山市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财政投入4000万元撬动社会资本投入2.2亿元,共建成食品集中加工中心15家,总建筑面积11万m2,全市食品小作坊数量从原来的1200多家减少到349家,全市八成以上的食品小作坊入驻生产加工,产品覆盖全市280多个农贸市场1000多个熟食经营户,基本满足群众生活需求。食品小作坊抽样检验合格率2016年达98.5%,2017年上半年达99.3%;逐步推进佛山市食品小餐饮集中经营,全市社会投入和财政扶持资金总计1.3亿元,建成小餐饮集聚区33个,其中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1条,基本建成“明厨亮灶”,实现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废水废气统一处理;大力推动佛山市食品小摊贩集中经营,通过引导和治理,数量减少、质量提升,建设集中经营区38个,共集中食品小摊贩650多档,统一划定经营时间和地段,做到规范、有序经营。
治理经验逐渐丰富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在破解食品“三小”难题方面,创新理念、务实工作、把治理“三小”列入常态化工作中去,在工作实践汇集出科学的监管理念,有效地为佛山市食品市场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也为全国治理“三小”食品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采访中王培星局长告诉记者:“小作坊‘集中生产、集中管理’提质升级,从‘一个规章’,谋创新,求长效,我市出台了《佛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对部门职责、加工中心规划与建设、中心职责、日常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五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从‘五项制度’,强监管,明责任,实行‘两图两档两公开’(即绘制企业分布图、监管责任图,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和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公开)、‘风险分级’‘企业自查’‘责任约谈’及‘溯源准入’等五项制度;‘十个统一’,建平台,促提升,集中加工中心做到‘十个统一’即统一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自查、登记证审查、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台账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召回以及废弃物处理等,使作为公共载体和管理平台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在食品小作坊管理中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王培星局长还告诉记者,他们在小餐饮“区域集聚、统一监管”风险可控。采取“政府扶持、部门引导、市场运作”方式,引导小餐饮实行集中经营和统一管理。一是“一证多店”统一管理模式,由一家运营公司实行“六T”管理,整个美食广场申请办理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二是“划分片区”统一管理模式,根据辖区实际划片区委托物管、居委会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对片区内小餐饮统一管理;三是“引导入场”统一管理模式,通过建设示范街、美食街(广场)等方式将小餐饮引入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管理;四是借力网络订餐平台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通过平台对入网商户进行核查,倒逼无证小餐饮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同时与网络订餐平台合作,聘任送餐员为食品安全协管员,参与食品安全协管,收集、举报食品经营者的经营食品安全违法信息,指导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引导市民正确消费。
小摊贩“划定边界、规范统一”有序管理。按照“疏堵结合、集中治理、保障安全、实现共赢”的工作思路开展食品摊贩规范管理工作。坚持不影响交通秩序、不影响居民生活、不影响城市形象、不影响摊贩生意的“四不”原则划定经营区域和时段。进场经营小摊贩均需按“四个制度、六个统一”统一洗消、统一粗加工、统一检测、统一办证、统一管理、统一规范制度的管理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行食品摊贩登记、循环流动、溯源查验、记分奖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食品摊贩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每天一次滚动轮换摊位;要求每次采购均能提供进货收据、送货单等购物凭证、检验合格证等并建立进货台账;制定记分标准,每年一个记分周期总计12分,扣完即取消登记卡,并清理出场。进场经营小摊贩均要求统一标识、统一公示信息、统一着装、统一餐具、统一垃圾处理、统一查验记录。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通过政府立法和行业立标同步实施,佛山市小作坊集中管理同步编制集中加工中心技术规范、烧腊行业联盟标准、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并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地方立法,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进特色小餐饮食品行业(联盟)标准建设,建立“蜜汁叉烧”“云吞面”等38个特色餐饮食品行业(联盟)标准,同时,针对网络订餐小餐饮食品安全隐患制定网络订餐行业联盟标准,进一步提升食品产业规范化水平。对不符合要求的“三小”生产经营主体坚决打击,从2016年起共取缔“三小”窝点871个。同时,帮扶2600多家市场有需求、质量有保证、监管跟得上的“三小”单位,如高风险的土榨花生油、白酒、河粉小作坊和早餐店、流动摊贩等,通过改造提升领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弘扬饮食文化,打造特色街区
据介绍,佛山市有一条特色食品街,这里大量融入了美食文化理念,建设小餐饮聚集区、特色街,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并发掘地方特色美食,组织策划烹饪技能大赛,培养一批“佛山名厨”。通过保留烧腊传统工艺(瓦罐炭烧),积极创新加工工艺(烧天然气、电、石头等),保留传统风味,传承美食文化。
目前,佛山市政府利用“三旧”改造契机规划建设产业园区、集中加工中心、示范街、餐饮聚集区,并借助餐厨垃圾统一回收、废水废气统一处理和达标排放,彻底改变对食品“三小”脏乱差的传统印象,促进城市环境提升、品位提升、品质提升。
王培星局长表示,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模式创新、机制创新,巩固提高“三小”治理成效,全力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让佛山“岭南美食之乡、食品安全之城”的品牌更加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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