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 党政同责聚合力 众志成城保食安
党政同责聚合力 众志成城保食安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持续开展
陈贯宇 本刊记者 柴占阳
“公众期盼即渐开,食安创建正未艾。赖有许昌雄健师,示范城市干中来”。11月24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召开第17次常务工作会议专题对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安排。本刊记者从中得知,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进展顺利,相关工作正在巩固和完善中。
本刊记者了解到,2016年5月,许昌市被国务院食安办确定为河南省首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后,许昌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做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的创建领导组织。按照创建标准,制定实施“健全五大体系、搭建三大平台、实施八大工程”的“538”创建促进计划,建立周通报、半月督导、每月调度工作推进机制,创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群众对食品安全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满意度和支持度持续攀升,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7年8月份,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许昌市创建工作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群众对创建支持率为92%。在同年的9月份,由中国医药报社组织的全国67个创建城市满意度调查中,群众对许昌市创建满意度仅次于深圳、济南市,位居全国第三,河南第一。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3月份,作为创建先进城市新华网就许昌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对许昌市人民政府市长胡五岳进行了专访。
2017年6月份,许昌市参加河南省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和国家“双安双创”成果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总局局长毕井泉、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柏华均给予了充分肯定。
尤其是2017年10月12日-13日,河南全省“双安双创”工作会议在许昌市召开。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及与会代表对许昌市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其主要做法和取得的工作成绩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家创建标准(2017版)7大项,39小项要求,许昌市人民政府食安办、许昌市食药监局细化为具体100项指标,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并需要长期坚持93项,7项工作进展缓慢,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党政同责”落实到位。一是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许昌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权重在3%以上,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二是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市、县两级独立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办牌子,在全市98个乡镇(街道)或区域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全市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位居河南省食药监系统第一,示范所建设全省第一。新增监管人员850人,在全市2177个行政村配备2455名协管员,县、乡、村监管全覆盖,打造了“30分钟监管服务圈”。三是经费保障到位。2016年创建投入5800余万元,较2015年增长62.5%,2017年财政预算9200余万元,每年日常监管3元/人,监督抽检4份/千人的经费充分保障。四是专业执法装备配备达标。基层监管机构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装备、设施配备均达到相应建设标准要求。五是许昌市、县两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健全。投资2600万元的许昌市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已于今年6月底完成,具备22个大类、185个品种、1025个参数检测能力,检测参数居省辖市第一。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共同构建食品全链条检验检测体系;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建立5个县级食品检测机构;在89个基层监管所和20个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设立快检室,建成“30分钟食品快检服务圈”。
(二)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有效。
一是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开展禁限用农药、水产品违法添加、农资打假“三整治”行动。二是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及时查处私屠滥宰行为。共改造禽类屠宰场点23个,取缔15个。规划建设的两个肉羊屠宰场已建成投产,12家生猪屠宰企业实现了对屠宰过程的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生猪定点屠宰肉品上市率达到100%。启动了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项目。三是实施农贸市场提升工程。规范提升了15个农贸市场,建立实施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制度。四是助推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实施食品产业孵育培育工程,推进食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三个一批,两个基地”发展目标,即:建设一批特色食品产业园区、培育一批龙头食品企业、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打造全国最大的冷链物流基地、打造全省重要的农产品出口基地。襄城县已建成一个占地100亩的豆制品产业园,实佳、帅洁等面粉品牌获得全国“放心粮油”称号;成功争创长葛市出口猪肉国家级质量安全示范区,长葛市出口蜂产品、建安区出口食用菌省级质量安全示范区。依托鲜易控股这一品牌,全力打造全国最大的冷链物流基地。
(三)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一是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畜牧部门出台《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制作县、乡监管地图,监管对象悬挂监管公示牌;农业部门建立层层分片包干责任制度;食药部门实施“两图两档一承诺”网格化监管办法,建立健全监管档案,全面消除监管死角。
二是全力实施餐饮提升工程。
早在2016年,许昌市财政投入700万元将400家规模以上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纳入民生实事进行打造。今年,许昌市人民政府又投入400万元将打造市区10条食品安全示范街、提升400家小餐饮店纳入民生实事,截至6月底,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县(市)也将示范街、示范店创建纳入民生实事,截至2017年9月底,许昌市已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18条,示范店3106家,拉动社会投资6000多万元。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打造206家农村集体聚餐“百姓食堂”,实施网上备案管理。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建立农村流动厨师合作社,许昌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在河南省率先推行了学校食堂“4D”管理办法,全面落实校长陪餐制度,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积极实施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农业、畜牧部门指导支持种养殖基地开展“三品一标”认证,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基地60个,产品110个,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基地12个,产品23个。食药监部门指导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认证,许昌市87家规模以上食品企业全部通过HACCP或ISO 22000企业认证,居全省第一位。四是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实施“机器换人”,全市城乡1024家餐饮单位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12家生猪屠宰企业实现远程视频实时监控;“1+8+N智慧食药监”项目纳入智慧城市建设;117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信息化追溯体系。实施食品生产“阳光工程”,在406家食品生产企业已实现生产环境、过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 五是加大抽检力度。建立健全食品抽检工作机制。农业部门把小麦、玉米等大宗粮食作物纳入监测范围。2016年食用农产品合格率98.81%;畜产品合格率达97%;食品合格率均达98%,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3%;2017年,全市新增食品安全抽验经费3000多万元,安排食品抽验2.3万批次,居全省第一位。
(四)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控制。
全市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严惩重处,合力打击违法犯罪。一是强化问题食品处置。农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督等各环节配套出台了相关工作制度,规范了问题食品处置流程,强化了对问题食品的上下游追溯。二是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了“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视频会商系统,建立每天投诉研判机制,单笔投诉举报金额提高到30万元。建立12331投诉举报与110、12315等联动机制,建立村、乡、县、市每日信息收集上报研判机制;初步建立了区域间、部门间多层面、全方位的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等方面实现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协作。及时解决了“盯不准”“震不住”和“打不死”的问题;三是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专门机构。各监管部门积极引入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开展了“执法办案能手”和“优秀案件”评选活动,每月对全市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通报,并以飞行检查的形式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督促检查,真正将监管工作的责任和压力传递到了基层。食品安全涉刑案件100%移交,100%查处到位。截止目前,全市共办理食品类违法案件1178起,移交公安机关16起,公安机关立案7起。
(五)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接受许昌人大政协监督。2016年以来,许昌市人大、许昌市政协每年进行1-2次专题调研,对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法》落实情况进行专题问询和执法检查。二是强化培训。认真落实食品产业人员40小时培训制度,落实中小学校每年10学时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课程。三是强化宣传。量身打造了“食安许昌”“食品药品之窗”等栏目,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大力推进新闻发布的制度化,累计举办新闻发布通气会12次。截止2017年10月底,全市累计设置户外大型宣传牌434个,交通宣传1847辆,设置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2984个,累计开展“五进”活动2666次,累计电视播报4001次,极大提升了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提振了群众对我市食品安全的信心;四是实施行业自律。积极推进新型行业协会建立,食品安全员协会、腐竹协会、薯制品协会、蜂产品协会、桶装水协会等10家相继成立。五是积极推进“五进”活动。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专家三支队伍,2016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面向广大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1602次,平均每月开展活动43次。六是“结对子”经验交流。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省内外先后有56个单位莅临许昌市交流学习。
二、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补齐的短扳
尽管许昌市通过不懈努力,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但对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标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需要补齐短板。特别是近期由于国务院食安办要对创建标准进行修改,对创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倒逼许昌市决不能掉以轻心,清醒地看到这些需要补齐的短板。一是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任务、目标还比较繁重和艰巨;二是信息化监管的能力、水平有待加强和提升;三是食品从业者、食品企业诚信意识有待提高和增强;四是宣传工作的意识、水平有待强化和递进,群众对食品的安全的满意度还有待提升。
三、下步打算
本刊记者在这里得知,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和工作安排,国务院食安办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将组织第三方评估组对创建城市开展中期评估,评估结果直接影响下一步的创建工作最佟验收,许昌市将在前期创建基础上,按照新标准的要求,修订创建方案,补齐完善创建短扳,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制定创建工作台帐,找弱点、抓重点、克难点、创亮点,持续开展标准更严、水平更高、民意度商的创建活动,不断提升食品监管现代化治理水平,为河南省建设“食品安全大省”做出应有的贡献。一是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对许昌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的各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创新创建,补足短板,打造亮点,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国务院食安办评估组中期评估工作;二是持续抓好食品安全问题治理整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确保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千家万户”活动,增强群众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支持度和知晓率,确保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认真做好河南省政府2017年对许昌市食品安全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市在今年考核不丢分、得高分、得满分;做好对各县(市、区)食品安全年度考评、创建工作考评工作;精心谋划明年工作,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扎实做好双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周通报、半月督导、每月调度的针对性。对个别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个人,给予通报、约谈、责任追究,对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事故或重大负面舆情的,坚持实施“一票否决”。
本刊记者在许昌感受到,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是进行各项工作的保障、保证 。对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项坚巨的工作来说更是如此。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守土追责”不失为创建工作的有效之方、持守之法。许昌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种种举措,彰显了许昌正在贯彻落实许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河南省食药监局年初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十九大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不断完善监管为民的举措,以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以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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