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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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在霸州隆重召开

2017-10-24 10:08:08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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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在霸州隆重召开
 
  谷海飞 万立强
 
  由河北省检疫局主办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霸州市规划馆召开。国家质检总局检验检疫监管司处长员维波、河北省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段文仲、霸州市市长刘志亮、黑龙江省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王进喜、山东省检验检疫局副局长石勇出席会议,来自黑龙江、山东、江苏、吉林、河北五地的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及相关出口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中国出口木制品质质量技术促进委员2015年经质检总局批准,由黑龙江、山东、江苏、吉林、河北五局协同创建。以联合地方政府、示范区企业、科研院校,为出口木制品行业提供贸易壁垒应对服务、研究示范区产业发展共性难题、共享示范区创建成果及经验,推动我国出口木制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霸州市市长刘志亮在会上代表我市致辞,他说,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霸州召开,是对霸州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我们的鞭策和激励。目前,廊坊霸州是河北省唯一一家国家级出口家具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区创建以来,出口企业数量由2013年的20家增加到55家,其中一类企业达到11家,新增出口国家20个,2016年被质检总局评为“全国金属玻璃家具知名品牌示范区”。今年1至8月,霸州出口家具691.3万件,22792.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30.4%、47.1%,出口国数量增至130多个,
 
  此次会议总结了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公布了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新名单,会议首次提出了出口木制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认定准则。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在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下,负责全国木制品“同线同标同质”认定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在国家级、省级出口木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内开展“同线同标同质”木制品企业的申报、认定以及获证“同线同标同质”的木制品产品生产、加工应当遵守该准则。此外,出口木制品企业本着自愿原则,自行选择实施“同线同标同质”的产品,向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提出认定申报。获证企业的认定产品在生产、包装、储运和销售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建立完整的产品质量档案。获证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对获证企业的“同线同标同质”木制品产品实施监督,必要时可以实施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质检总局检验监管司处长员维波对促进委员会的工作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把中国出口木制品质量技术促进委员会作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典范全面推广。
  河北局副局长段文仲以“以质量提升为抓手,打造示范引领新高地”为主题,介绍了河北示范区工作经验及霸州出口钢木家具国家质量安全示范区质量提升成效,并提出了“进一步促进示范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质量技术能力升级、质量品牌建设升级”的示范区建设方向。黑龙江局、山东局等也就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河北局和廊坊局业务专家分别就技术性贸易措施理解与应对、出口家具贸易技术壁垒及对策进行了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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