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各级食药监部门多措并举保食安向19大献礼
王米霞 本刊记者 吴岳福 赵裕广
黑龙江省各级食药监部门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食药安全,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19大献礼。
黑龙江省稽查局开展案件督办工作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黑龙江省稽查局开展案件督办工作切实提高案件查办水平
为切实增强案件查办力度,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创新工作方式,在案件督办上狠下功夫,规范案件管理,提高案件办理水平。
一是建立案件督办长效机制。制定《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督办工作制度》,明确案件督办要求,规范案件督办流程。按季度对全局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办,使案件督办工作常态化、高效化、务实化。
二是对案件查办过程全链条督办。从案件来源开始,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结案、信息公开、案卷存档全链条进行跟踪督办,不但看处罚结果,更注重看进展、看过程,致力于将每个案件办成铁案。
三是定期通报,追究责任。每季度案件督办情况通报全局,对查办不力、推诿拖延的情况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
哈尔滨市开展安全检查确保“两节”及十九大期间食药安全
哈尔滨市食安办全面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四有两责”,做到思想认识、人员组织、目标任务、协作配合、隐患排查、应急管理“六到位”。
一是突出重点,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旅游景区、客运站点、校园及周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以问题突出食品、节日热销食品、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高风险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贸市场及食品药品集中经营街区等为重点场所,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二是防控风险,及时消除食药安全隐患。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紧盯薄弱环节,注重源头发力,切实做到关口前移,全程管控,有效遏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生。对发现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或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药品,依法及时处置,特别是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药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等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
三是应急值守,确保突发事件有效应对处置。加强值班及应急处置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严格报告程序,明确报告单位和人员。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到第一时间报告,并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畅通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反馈群众诉求。密切关注食品药品舆情,积极妥善回应社会关切。
齐齐哈尔市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齐齐哈尔市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齐齐哈尔市食药监局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要突出整治4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治理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二是治理产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三是治理利用网络、会议、电视购物、直销、电话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四是治理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整治的重点包括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进口单位,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以及广告发布单位,涵盖了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销售全环节。
此次整治的主要任务核心是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督促生产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保证生产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标签标识和广告宣传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严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二是督促经营单位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审核查验等产品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标签标识真实、不含有虚假声称。没有实体店经营资格的企业,不得在网络平台上销售食品、保健食品。三是督促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和相关方履行法律责任,对利用其平台、场所从事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活动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履行法律责任,对于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五是督促进口商履行主体责任,对其进口的食品、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以及标签标识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针对此次整治工作的要求和特点,该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指导县、区局制定了翔实的排查计划,一个企业、一个产品、一个广告、一个会销都不放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解决办法。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样检验。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特别是要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产品的抽检力度。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对于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依法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四是做好科普宣传引导。联合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加强正面引导,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及时揭露和曝光违法行为,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佳木斯市局保障“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2017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以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佳木斯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大检查。
此次检查突出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的监督检查;突出月饼、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重点品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等重点区域;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共检查企业653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问题的29家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同时“两节”期间,该局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应急值班制度,实现投诉举报电话12331通联通畅,做到对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迅速、及时处理和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早发现、早控制。经查,该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鸡西市局强化生鲜肉质量安全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肉市场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生鲜肉经营行为,保障生鲜肉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鸡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鸡西市销售环节生鲜肉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规定了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生鲜肉销售者和监管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要求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生鲜肉销售者应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营场所整洁卫生,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设备设施应满足经营需要,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进行亮证销售,在摊位(柜台)明显位置如实公布生鲜肉的批次检验检疫合格证;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建立监控系统,对生鲜肉进场、分割、包装、销售和贮存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做到生鲜肉进场专人管理、专薄记录、专时进货、专口验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生鲜肉的日常监管、监督抽检、核查处置等管理工作;鼓励使用条形码或者二维码追溯电子计价秤,条形码或者二维码中应涵盖生鲜肉屠宰信息。
通过《指导意见》的建立,从制度上保证了生鲜肉的质量安全,逐步引导商场、超市、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生鲜肉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消费者消费安全。
大庆市局圆满完成“学生饮用奶”专项检查
为规范学生奶生产、配送企业的行为,按照省食药监局统一部署,自5月初开始,大庆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学生饮用奶专项检查,目前专项检查任务已圆满完成。
根据教育局部门提供的基础情况,大庆市共有林甸县16所中小学及其41所分校,共计57个校点使用学生饮用奶,学生奶生产企业1家,学生奶配送企业1家,执法人员进行了全流程的监督检查。在生产企业,检查发现生鲜乳均来自获得“学生饮用奶奶源基地”证书的牧场,调制乳中生鲜乳的用量能够达80%以上,未发现违法添加、早产奶、过期奶等行为,未发现使用复原乳生产学生奶和用乳饮料冒充饮用奶的情况。在配送环节,配送企业的库房条件符合要求,具有温湿度记录设施、存储记录、配送记录、厢式货车等。在发放环节,对57家使用学生饮用奶的学校进行了抽查,学校设有专人管理,对学生奶的储存、发放有记录。
通过学生奶专项检查,发现除配送记录的完整性、及时性需加强外,该市学生奶生产、配送整体状况良好。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将专项检查变为长期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保障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安全。
绥化市局严查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为切实保障国庆、中秋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在国庆长假期间,绥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以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重要精神为指导,组织4个检查组对全市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节日期间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以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米面油、肉制品、糕点、月饼、白酒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商超、烘培坊、药品经营企业等为重点检查区域,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在做好执法检查的同时,注重宣教工作,强化宣传,不断提升食品从业者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在此次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中,截止日前稽查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42家,总体情况较好,但存在个别从业人员上岗未持健康证、进货台帐登记不全等情况。执法人员针对有关情况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有关经营单位限期整改,随后将根据其提交的整改报告进行复检。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各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有效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了全市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肇源县局“十查十规范”整治校园、“两节”期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为保障校园以及国庆、中秋期间公众的饮食安全,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底线,大庆市肇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单位650多家,采用“十查十规范”的监管措施,保障了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进一步规范许可经营项目的合法性;二查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三查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其从业资格和身体状况;四查索证索票,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严禁非法食品流入餐桌;五查食品原料的贮存,进一步规范过期变质食材的使用;六查食品添加剂,进一步规范非法添加和过量添加;七查餐饮具的洗消,进一步规范使用正规的洗消产品、严格洗消操作程序;八查加工制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避免二次污染;九查加工环境,进一步规范环境是否整洁、空气是否清新;十查硬件设施,进一步规范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能用好用。
截至目前,制作现场检查笔录210多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0份、警告82份,立案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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