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创新18条举措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本刊记者 谷海飞 蔡海峰
2017年8月31日,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实施,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和以人民为中心,坚定维护人民利益的深切情怀。《意见》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要求,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强化政府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以“四个最严”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
2017年9月11日下午,河北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行全面解读。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丁锦霞出席发布会并作主题发布。
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方竹学处长主持,中央驻冀主要新闻单位、省直和石家庄市新闻媒体、香港媒体等近40家新闻媒体记者到会采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杰,省局办公室、综合处、政策法规处、食品安全监管一处、食品安全监管二处、食品安全监管三处、食品安全监管四处、稽查局、省食品检验院负责同志参加了新闻发布会,张志杰副巡视员及综合处、食品二处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丁锦霞局长指出,《意见》的制定背景,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保障食品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摆到了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交代,是对我们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总书记强调,“确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之责”;“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省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面对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张家口承办冬奥会等重大历史机遇和重大任务,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面临着许多瓶颈制约。
可以说,食品安全工作好做的、易做的、面上的已有了很大提高,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戮力同心、攻坚克难,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回应人民群众期待
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的发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优美的环境、更安全放心的食品。
丁锦霞局长强调,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此,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党政同责、社会共治,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要求。总之,《意见》的出台,应该说是中央有指示、现实有需要、群众有期待,是省委、省政府强化“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和具体实践。《意见》的发布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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