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浅谈漾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现状和措施

2017-09-15 16:37:31 来源: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 杨永梅 赵春花 杨丽梅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 杨永江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摘 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的可靠性、使用性和内在价值,包括在生产、贮存、流通和使用过程中形成、残存的营养、危害及外在特征因子,既有等级、规格、品质等特性要求,也有对人、环境的危害等级水平的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当前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强化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有很大提升,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其检测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人们都希望吃到安全、健康的食品,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十分必要。本文针对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加快体系建设的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检测工作 措施
    农产品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目前,很多地区的农产品都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因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侵权事件也不断发生,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生命健康权等也造成了很大程度的侵害,因此一定要从根本上做好相关的检测工作。以下着重分析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现状。
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现状
1.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尚不健全
    漾濞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于2013年成立,为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9人。同年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加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没有人员编制,工作由农科站人员兼职。随着人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观念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也越来越关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越显重要。目前,漾濞县的农产品检测工作仅由县级机构执行,难以确保全县全覆盖。加之农产品在市场中的销售有着很大的不稳定性,一些小商小贩不经允许随意占道经营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且质量安全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在农村交通不发达的地区,市场化机制不完善,监管部门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准入原则没有明确把握。在质量检测工作中,还存在着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条件差以及人员配备不集中等问题,这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1.2 检测经费不足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经费不足是安全监测部门目前面临的一大问题。在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中,很多先进设备的成本较高,耗费的功率也比较大,需要的水电量大、化学试剂以及其他仪器等较多,因此很难大规模投入使用。计量法对计量仪器的使用也提出了要求,如使用周期、使用强度等,如果大规模或高频率的使用,业务经费严重不足,而检测经费的不足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缺少了连续性和统一性,效率自然也会降低。
1.3 农产品的品牌意识差
    现如今,很多人提倡“绿色消费”—食用无公害的蔬菜、水果、有机食品等。但是人们对农产品的品牌意识性还很差,很多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的家庭只追求食品的“色”、“香”、“味”而不注重食品的品牌和营养。长此以往,在市场上将很难见到具有强大号召力的农产品品牌,即使一些原本影响力强的产品也无法吸引到更多的消费者。农产品的品牌意识差导致产品的竞争力不足,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也带来了较大困扰,比如应该针对哪些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的方向是什么?很多成本较低、没有营养的产品其实质量是达标的,检测工作无法起到作用。
2 关于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措施
2.1 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的资金投入
    要想提高检测效率,保证市场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必须要加大对农质监测部门的资金投入,只有政府提高重视,制定出强有力的政策,才能从根本上发挥作用。资金投入范围主要包括检测设备的投入、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建设等,不仅要在质量上加大监督和打击力度,还要规范好市场行为,联合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杜绝违法占道经营的行为。不仅如此,还要加强相关机构的检测能力,对于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应积极学习和借鉴,如果检测能力不足,即使资金投入再大也无济于事,毕竟资金投入的增加并不意味着可以全面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2 规范检测程序
    目前在很多地区,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都过于注重形式,即只有在检测部门进行检查时才用质量达标的产品应对检查,其余时间依然“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对于此类问题,检测部门要规范检测程序,加大突击检查力度,不能提前告知销售部门,给销售部门缓冲的机会。发挥政府的财政支持作用,规划出明确的产品生产地,形成生产地产出、农贸市场进入、市场运营等一系列产品交易链。这种检测模式,能够更好地完善质量安全市场规范体系,推出更多绿色、无污染、环保的无公害农产品,让广大民众能吃到安全、放心又健康的食品。
2.3 加强对质量安全法的宣传
    很多消费者购买农产品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日常饮食,对于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丝毫不考虑,也不了解质量安全法的规定。随着现代信息技术飞速发展,消费者通过电视、互联网、智能手机等诸多途径都可以了解到农产品的信息,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质量安全法的宣传,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向菜农普及一些如何喷洒农药、使用化肥、防止病虫害的知识。质量安全监测部门要对消费者负责,及时曝光违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并联合管理部门予以打击。此外,还可以通过舆论进行抨击,这样不仅让消费者了解到农产品的具体情况,还能有效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邹士翔.对发展市级农产品安全检测的思考[J].食品科学,2009(15):355-357.
[2] 黄阳成,翁春英,李翔,等.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现状与完善对策[J].广西农学报,2007(S1):65-66.
[3] 田茂盛,潘太国.湘西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农技服务,2009(11):155-156.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漾濞县 质量安全 农产品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8

京ICP备09075303号-1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   值班电话:186005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