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食药监局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验收
柴春香 刘瑞杰
宁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3年春季对2个学校食堂按《餐饮服务许可证》(2016年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中发现,学校食堂设计时,只注重安全问题,设计布局没有从学校食堂的专业因素出发,例如房屋设计没有按食物从生出熟进不走回头路的顺序;食品操作区没有下水道,自来水管口少;厨房水蒸气的通气等等一系列问题。为此,宁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找出一些相关规定并发函于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在修建学校食堂前,宁津县食药监局指派专业人员参与学校食堂的选址、图纸的设计等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避免了重新改造带来的一系列问题。2017年,在新学期开学之际,宁津县食药监局工作人员陆续对23所乡镇及民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改建食堂逐一进行验收,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的要求,宁津县有23所乡镇及民营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食堂需改建或新建。目前,所有改建食堂已根据规范要求,把各项安全措施全部落实到位。验收合格后,将有6000多名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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