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阳县开展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本刊记者 蔡海峰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根据保定市《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高阳县实际,近日,高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召开专题会议。
据悉,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学校(托幼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开学前进行彻底的“大检查、大清理、大消毒”,坚决做到“宁可不供餐,也不留隐患”。
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做好开学前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和日常监管工作,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积极开展学生“小饭桌”检查和验收工作,严格准入标准,利用多种形式及时公示符合要求的“小饭桌”名单。
四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督导检查,狠抓落实、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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