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食药监管部门多举措确保食品安全“零事故”
近期,黑龙江各级食药监管部门纷纷以各种形式,认真总结上半年工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以便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省有关部门也提出要求,扎实工作,履职尽责,确保全年食品安全“零事故”。
全省启动2017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及省局《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依据《保化处“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规定,黑龙江省食药监局启动了2017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7月21日、8月3日,省局保化处在省局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在“双随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分别抽取了“双随机”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监督检查人员名单。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按照“三结合”的原则,即双随机检查与市(地)局监督检查相结合、与许可换证相结合、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对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大兴安岭林格贝寒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尔滨美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仁合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康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5家企业的“双随机”检查情况将陆续在省局网站予以公开。
黑龙江省资保局长焦桂林带领有关人员检查工作
哈尔滨市局组织召开全市食药监管
信息化工作会议
为全面推进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动食药监管信息化工作建设,创新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近日,哈尔滨市食药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食药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玉杰主持;巡视员迟道春同志解读了《哈尔滨市食药监管局“十三五”信息化建设项目初步规划》,明确了未来两年内市局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重点工作;相关公司人员演示了已建成的“数据中心及日常监管系统”“餐饮环节阳光厨房风险共治系统”,初步展示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阶段性成果。
局党组书记、局长姜滨同志作了讲话。姜滨同志指出,要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总结系统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效,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明确发展思路、措施、办法。
姜滨同志强调,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在全面推进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统一布局,统一规划,统筹推进;二是把握规律、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三是分步实施,重点突破,稳步推进;四是拓宽渠道,建强队伍,加大投入。
会议对各单位、各部门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承担的重要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进行了部署,明确了要求,号召全系统共同努力,全力推进哈尔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
哈尔滨市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主管信息化工作副局长、主管信息化工作部门负责人,哈尔滨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负责人及负责信息化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佳木斯市设立食药与环境
犯罪侦查支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指示精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举行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仪式。市食安办主任、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桐振主持仪式,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晓龙、副市长田雨共同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市农委、市畜牧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的主管领导及部分执法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
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日在讲话中指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今天正式揭牌,充分体现了佳木斯市坚决打击食药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决心。
市政府副市长田雨要求,公安、食药监等部门一定要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快速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稽查执法效能,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佳木斯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环境向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设立的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保护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收集、分析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刑事犯罪动态,研究制定打击对策及措施;负责办理上级交办的及跨区域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危害公共卫生,破坏环境资源保护和部分侵犯知识产权等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等工作。
2016年至今,市公安部门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办食品药品违法刑事案件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网上逃犯1人。2016年8月,市食安办、市公安局、向阳区市场监管局、桦南县畜牧局联手成功侦破了公安部督办的李井泉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佳木斯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晓龙、副市长田雨共同为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揭牌
齐齐哈尔市推进学生校外托
管机构安全管理
近日,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种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建立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安全管理机制在省内乃至全国尚属首次,探索性破解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难题,对保障中小学生校外饮食、住宿、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有重大意义。
今年3月16日,一封来自富裕县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建议》引起了市委书记孙珅的注意。对于群众的反映与意见,孙书记高度重视,当即做出批示,责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并指派市委督查室督促跟踪落实情况。市食药监局接到孙书记批示后,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对人民建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开始着手起草了《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草案)。《意见》经多次与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7月28日,由主管副市长姚卿签发,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公示。
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校外开办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学生提供托管、就餐、午休、接送等服务的固定经营场所,泛指“小饭桌”“接送班”等。《意见》明确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指导思想、职责分工、开办条件和法律责任。《意见》要求,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实行告知性备案制度,由辖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动态情况,建立健全部门联动配合机制和信息通报公示制度,定期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开办者是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开办规范,积极改善经营条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主动参与政府组织的监管活动,加强指导规范,对存在问题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要限期整改或取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鹤岗市食药监局提升
保化监管工作水平
鹤岗市食药监局在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中灵活运用“一线精细工作法”,高屋建瓴,科学监管,全面保障人民群众使用保化产品安全,以实际行动践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暨“学走改促”活动。
工作重心在一线精细落实。该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保化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崇尚实干,力求创新,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科学设定工作步伐,确保每月至少监督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0家次、每月至少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3家次。遵循“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出动执法人员“定区、定人、定责”,逐户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产品标签、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货台账记录等内容,严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重点检查防晒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祛痘类、染发类和婴幼儿产品等6类产品。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隐患,规范保化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保化产品质量安全。1至7月份,共计监督检查保化经营企业115家次。
关爱民众在一线精细体现。该局针对保健食品非法会销欺骗对象主要是老年人的问题,与相关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保健食品销售陷阱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谨防老年人上当受骗;在人群较密集的市新世纪广场免费为群众发放“保健食品科普知识手册”和“防范保健食品销售陷阱宣传单”,提醒群众警惕身边非法保健食品会销;选派业务精湛的执法人员到东山、向阳等6个区的社区,面对面为群众讲解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惯用手法和陷阱,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倾听群众的心声。通过走近群众、增进感情,集中民智、凝心聚力,努力在一线倾心服务,全力净化保健食品市场环境。
工作作风在一线精细转变。今年上半年,该局执法人员主动帮助保健食品从业人员提高法律素养和规范经营意识,义务为来自市区及萝北县的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共计400余人进行培训,耐心细致地为其讲解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经营基本知识、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等常识性规定,同时,认真贯彻“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便民措施,竭力提升许可审批时效。
伊春市局强化监管拧紧汛期
食品安全“安全阀”
针对伊春市持续强降雨,防汛形势严峻,食品安全隐患增多的特点,近日,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系统履职尽责,积极行动,采取强有力措施,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高度重视,保持高度政治敏感性。全系统各级监管部门把汛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力度,严防不安全食品流入市场,严防受水灾污染的食品重新流入市场,严防发生灾后次生食品安全危害。市局要求各单位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要反映迅速,处理果断,确保应急机制高效运转。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工作制度,确定专人值守,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食安办及市局报告。
突出重点,做好行政提醒工作。送达书面《行政提醒书》,提醒督促辖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冷库、超市、肉食店等食品经营者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查验上市肉及肉类制品的进货渠道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标志是否齐全有效。一旦发现浸泡发霉、变质食品,坚决予以撤柜下架,严禁销售,发现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来路不明的生肉和肉制品,及时落实下架停售和封存等措施。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治理销售私宰肉、病死畜禽以及伪劣肉制品等行为;重点查处和打击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和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对变质过期、索证索票不全、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检验标志不全、食品来路不明等问题,发现隐患要一查到底,要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从严从快查处销售腐烂变质、受污染的食品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对汛期中涉及食品监管的信息予以关注,采取多种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汛期食品安全特别警示,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仔细检查食品包装,不要购买潮解、霉变、过期变质的食品,努力提高林城百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教育、引导,倡导诚信经营,承诺不销售受潮、变质等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共同维护汛期食品安全良好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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