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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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1.5万家食品小作坊需持证上岗 包装标明具体信息

2017-07-28 15:45:49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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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一直是困扰食药监部门的一道难题。近日,破解这道难题,江苏有了新动作。

  江苏省现有食品小作坊1.5万余家。作为一种与饮食习惯相适应的业态长期存在,食品小作坊也提供了许多就业岗位。

  据江苏省食药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徐州、泰州、盐城、镇江4市食品小作坊的基数较大,生产加工品种主要为肉制品、豆制品、淀粉制品和糕点等。

  由于小作坊生产条件简陋、难监管,使得小作坊成为食品安全问题多发区,也是食品安全监管难点之一。

  对此,江苏省食药监向这一管理难点“亮剑”,用五大“亮招”为这些攸关市民食品安全的小作坊,套上“紧箍咒”。

  亮招一

  小作坊需持证上岗

  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为加强小作坊监管,保障市民食品安全,《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并出台具体《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

  目前全省13个地市已基本发布登记管理办法,相关登记工作正在有序展开。可以说,登记证就是小作坊的“身份证”,市民们在购买小作坊产品时,首先就是要看看有没有登记证。

  亮招二

  加工生产目录管理

  凤凰网江苏了解到,江苏食药监部门将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实行目录管理。目录“明确了哪些食品能生产,哪些食品不能生产。”

  食品小作坊具体品种目录由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监管部门备案。

  目录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以及国家、省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亮招三

  包装标明具体信息

  小作坊生产的加工食品,包装标明不清、具体信息缺失是一种“通病”。明确食品小作坊食品包装要求,成了此次食药监出重拳整治的重点。

  江苏食药监局要求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散装食品的,应当在盛放该食品的容器上采用贴标或者挂牌等方式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简易包装的,还应在包装上标明食品小作坊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登记证编号、成分或者配料表等。

  亮招四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

  “建立食品小作坊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是江苏省政府2017年十大重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之一。针对食品小作坊进行信息公示的要求,近日,江苏省食药监局下发了《江苏省实施食品小作坊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指导意见(试行)》,对各地食品小作坊公示栏制度建设进行了指导规范。

  《意见》要求公示营业执照、登记证、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健康证明、添加剂使用情况、监管信息等。建立公示栏可以对小作坊业主起到规范、引导和警示作用。计划2017年底前全省2000家食品小作坊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

  亮招五

  小作坊规范即将上线

  凤凰网江苏从江苏省食药监局获悉,《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卫生规范》即将发布。

  据了解,《规范》将对小作坊选址、加工场所及设备设施、卫生管理、食品原辅材料管理、加工过程控制、包装和标签、检验、贮存和运输、产品召回管理、管理人员等都作出了要求。

  目前,《规范》已通过最后一轮专家会议审定,即将发布。《规范》的发布将对小作坊整体水平的提升起到巨大促进作用,从而确保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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