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食药监局严查处方药销售关停违规药店
本刊记者 韦昌惠
记者从海口食药监局获悉,7月12日,媒体发布了一篇题为"海口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现象普遍,销售信息登记造假"的报道,引起了海南省、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媒体报道当天,市局符勇局长就立即要求:"马上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一经证实,依法严厉处罚,并举一反三,开展大排查,给公众和媒体一个交待!"。
按照指示,各辖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到达媒体曝光的9家零售药店对问题进行核实,并固定相关证据。经查,媒体报道中涉及的违规销售处方药和部分处方药零售价低于批发价的问题基本属实。对此,吴银华副局长明确要求各区局要严格依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的通知》(琼食药监通〔2016〕34号)要求,在前期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进行严厉查处,绝不姑息!同时,也要对药店部分处方药零售价低于批发价的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特别是查明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搞清楚究竟是单纯的商业促销行为,还是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问题。
为加强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并查明部分低价销售处方药的来源,7月13日,辖区执法人员再次到这9家零售药店做进一步查处,市局符勇局长和吴银华副局长也都来到现场进行督办,同时,还主动邀请了媒体记者参与现场检查。
市、区、所三级执法人员密切配合,经过两天的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宣传教育、严厉查处,已对全市零售药店产生了极大震慑。9家涉事药店中,6家给予警告,责令整改并处1000元罚款,2家立案做进一步查处,其中1家源安隆海甸三西路分店,去年6月就曾因违规销售处方药被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但其未吸取教训,仍心存侥幸,本次检查中发现该店依然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应当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未进行登记、处方药销售登记涉嫌造假、未提供销售小票等违法违规行为,美兰区局已勒令其停业整顿7天并处20000元罚款。
对于媒体反映的另一关于部分处方药零售价低于批发价的问题,各级执法人员也在现场做了专门调查,从这些药品的购进渠道、往来票据入手,追溯到上游企业的资质,基本可以排除假、劣药品的可能,药品质量安全尚可保证。但关于圆康堂裕康分店的"拜新同"无法提供购进票据和销售小票,疑似医院外流医保药品的情况,龙华区局已对其立案做进一步调查。
通过对这次媒体反映出海口市零售药店存在问题的查处,下一步,市局将举一反三,结合全省正在统一开展的第三轮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和即将开展的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零售药店大整治行动,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手段,同时积极主动对接媒体,努力营造社会共治的监管氛围,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零售药店,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净化市场流通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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