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主体责任 泸州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建设
会上,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2家食品小作坊作为代表作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履责公开报告,其他企业及小作坊则进行了书面履责报告。与会的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结合前期视察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掌握的一线情况,就当前泸州市食品生产企业主体履责存在的问题,与报告企业进行了交流对话。
马宗慧强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仅仅是社会责任,更是法律责任,不履行不落实就是违法行为。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党和政府的明确要求,是泸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基本要求,更是消费者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迫切期望。食品生产单位要依法主动作为,县级以上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尽职履责,社会各界要主动积极参与监督。
会上,泸州市食安办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曾平分析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情况并安排部署推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下一步工作。据介绍,目前,全市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共624家(其中获证白酒生产企业345家),食品小作坊共1958家,具有数量大、种类多、特色强(白酒)的特点。
2014年至2016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合格率平均为94.93%,其中,食品生产环节三年监督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6.57%,生产环节整体的食品安全水平较高。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目前,泸州市正在白酒、食用油、预包装茶叶和肉制品行业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试点建设,以确保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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