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满城区 通报表彰首批“合格药房”
刘晶 杨红利 本刊记者 褚根娟
近日,河北保定满城区乡镇以上医疗机构及城区诊所药房负责人齐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2016年度医疗机构“合格药房”表彰会。
“合格药房”创建活动是一项服务社会、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也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障百姓用药安全的重要举措。2016年,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25家乡(镇)以上医疗机构、172家村级医疗机构“合格药房”的创建活动进行了检查验收,其中“甲级合格药房”41家,“乙级合格药房”146家,“不合格药房”10家。
会议对“合格药房”进行了通报表彰并颁发“合格药房”证书,对于被评为“不合格药房”的,要求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取长补短,力争在今年创建工作中达到合格水平。
随会还下发了《2017年满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各医疗机构认真按照方案要求,针对自身发展实际,全程抓好自身药事管理工作,真正达到药械购进渠道正规、硬件设施合理、制度健全完善、台账记录齐全、监督管理到位、药品质量保证、百姓用药安全的整体目标,为确保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
相关热词搜索: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