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登陆 |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海南3人散布食品安全谣言受到法律惩罚

2017-06-07 09:53:31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评论0  我来说两句
 本刊记者 韦昌惠
 
  记者从海南食药监局获悉,今年以来,海南有3人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被行政拘留和罚款。2016年以来,海南省共有4人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被行政拘留和罚款,全国共有31人和4个自媒体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被处罚。
 
  近年来,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泛滥,造成社会恐慌,严重影响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产业发展。为遏制食品安全谣言泛滥的趋势,各地加大了打击力度。2016年以来,全国共有31人和4个自媒体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被惩处,其中被行政拘留30人、被批捕1人,被禁言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各1个,赔偿经济损失的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各1个。2016年10月,海南文昌市的邢某某因散布“文昌28人吃牛肉感染SB250病毒”谣言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2017年3月,三亚的刘某秋因散布“甲醛泡海鱼”谣言被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2017年5月,海口市的苏某珍、东方市的庞某美因跟风散布海口版“塑料大米”“塑料大米做寿司”谣言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
 
  海南省食安办、省食药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对食品安全有疑虑,请通过正当途径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切勿盲目信谣传谣。特别是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要轻易相信、随意转发,更不要推波助澜,故意扩散,以免触犯法律,受到惩罚。如发现散布食品安全谣言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食药监管部门举报,共同营造、维护和谐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
微信关注

相关热词搜索:海南 食品安全 谣言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食安中国 Copyright © www.cnfoodsafety.com 2012-2015 版权所有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京ICP备09075303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39号万地名苑1号楼1004室(邮编100039) 联系电话:010-88825653   010-88825683  010-64972251   010-88825687   业务咨询:010-88825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