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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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召开培训会议

2017-06-02 14:59:24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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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召开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经营者培训会议

刘一霖 本刊记者 吴岳福
 
  为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效保障市民饮食安全,2017年6月1日至2日,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召开了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经营者系列培训会议。
 
  此次培训对象分别为全市大型商超、重点兼营类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的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负责人共800余人,各区、县(市)局食品流通科(股)长、辖区监管人员参加了培训。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孙玉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此次培训,市食药监局一是印发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企业工作标准》(大型商超)、《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企业工作标准》(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工作标准》等3部创建工作指导手册。二是由食品流通监督指导处就《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流通环节实施方案》做了解读,并针对大型商超、重点兼营类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添加剂经营者等4类重点业态,针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建设标准,重点围绕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经营过程控制、食用农产品管理、运输存储、租赁区域、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法定要求及创建标准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对全国“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作出了安排部署。三是依法对与会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了现场考核。
 
  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孙玉杰就全市食品流通环节创建工作做了动员部署,明确要求:一是深化创建意识,增强示范建设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明确创建任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创建原则,保证示范建设的高标准。
 
  孙玉杰强调,全市各类食品经营主体要严格按照《哈尔滨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流通环节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示范建设,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切实通过开展示范店建设推进示范城市建设;示范建设要在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的基础上,突出特色和亮点,严格考评验收并向社会公示,使示范点真正具有示范性,以示范建设的高标准实现全市创建的高标准;要以各业态的示范点为标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示范建设经验,全面提升全市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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