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食品标准法典 批准一种蛋白酶用作加工助剂
该种蛋白酶作为加工助剂,用于烘烤、调味品生产和乳制品、蛋、肉、鱼、蛋白质和酵母的加工。
澳新食品标准局经评估认为,该种酶作为加工助剂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影响,适用于食品标准法典现行标识规定。
由于在oryzin蛋白酶生产过程中,发酵培养基中使用了大豆、小麦,因此食品生产厂商需按相应要求在标签上标注过敏原信息。
本次应用申请由日本公司Amano Enzyme Inc., 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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