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关键环节的技术分析
□ 章发盛 湖南省湘西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摘 要: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是食品生产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关键环节,本文根据作者现场核查十多年的工作经验,介绍了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的流程细节和核查方法,剖析了当前食品核查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为打造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提供实践经验,对食品生产企业提高技术及管理水平具有指导意义。关键词:食品生产许可 现场核查 关键环节 技术分析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是指审查组在企业现场进行核查过程中的全部活动。核查组对企业现场核查的依据是“两法两细则”(《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相应产品的审查细则),对照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以及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六部分,共34个核查项目[1]。核查组要严格按照审查内容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判定,提出整改建议,提高企业生产水平。
1 现场核查工作程序[2]
1.1 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现场核查的开始,参加人员包括核查组成员、县市局观察员、企业负责人、部门和车间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内容包括:组长宣布开会、人员介绍、与会人员签到、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笔录签字确认、由组长讲解现场核查的依据、程序、范围,宣布核查计划、做出技术和商业保密的承诺,企业负责人简要介绍情况、协商配备协助员、确定工作场所等内容。首次会议一般不超过30分钟,要求语言精炼,内容完整。
1.2 现场考核
现场参观和考核是整个现场核查的关键阶段,是了解企业生产现状的直接途径,针对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和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由企业负责人带领核查组,对企业申证产品的所有生产环节、场地范围进行参观。现场参观的过程,是观察、考核的过程,要利用有限的时间收集最大量的信息。在现场参观时,要及时提出有关问题,有目的地观察生产场所、生产车间、设备设施情况,做好记录。核查组在现场观察时所提的问题,要由现场操作人员回答,不应由管理者代答。现场参观应在核查日程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防止由于企业管理人员过细介绍,拖延了观察时间,影响后面的工作进程。也不要因个别审查员对某个问题的深入核查而耽误了其他审查员的时间。一般情况下,审查员应将发现的情况记录下来,观察结束后再继续审查。特殊情况下,组长可以派一名审查员及时追踪,其他人员继续现场观察。
1.3 汇总情况
各审查员根据分工和核查情况,提出不符合项、观察项或整改项。不符合项:因为场所车间、设备设施、人员或管理制度等存在重大缺陷,严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分标准为0分。观察项:在现场考察、资料查询或人员考核发现的问题或产生疑问,及时做好记录,需要进一步证实的项目。整改项:核查发现的确切的客观证据,证实某项目不完全满足规定和要求,评分标准得1分。对于不符合项和整改项,应取得核查组和企业的共识比较妥当。
1.4 形成结论
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该食品类别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3]否则,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填写《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报告》和《申请人对审查工作的反馈表》。
1.5 末次会议
由核查组长主持,核查组成员、观察员和企业负责人、部门和车间管理人员参加,并在末次会议签名。其内容主要包括:组长介绍现场核查总体情况,宣读整改项或不符合项,宣布现场核查结论。企业负责人对现场核查发表意见,表示谢意。
2 现场核查常用方法
2.1 纵向审查法是一种经常采用的检查方法。按照生产工艺流程,从生产场所、原辅材料仓库、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和检验室顺序核查。
2.2 采取看、问、听、查与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核查。审查员应该多看、多观察,看资料,观察车间、设备设施、生产过程。看,应该是全面、系统和有重点的观察。审查员应少讲多问,以提问的方式获取充分的信息,如为了弄清人员培训情况,可选择向人力资源部门提问,检查培训计划及实施的记录。审查员要注意态度友善,口气随和,以商量式的方法切入那些可能存在分岐的问题,使用恰当的肢体语言和目光交流,获取尽量多的信息。提问是收集信息的开始,聆听企业的回答才能获得审查员所要求的信息。在交谈中得到的信息不能全作为证据,还要对照现场、文件和记录来进一步获取客观、公正证据。食品生产许可各个环节之间是一个完整、系统的整体,审查员在核查中应逐步形成联想、追溯、综合分析的习惯。
2.3 召开预备会议,做好审前准备。预备会议一般由评审组长主持,组织审查员熟悉企业申请材料,通过审查组内部沟通,明确内部分工,落实评审计划,确保专业条款由专业审查员审查。
3 现场核查常见问题及处理方法
3.1 现场核查是否必须处于生产状态。“两法两则”没有明确,《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通则》(2010版)规定“实地核查应当在企业生产运行状态下进行”,新厂首次申证,按照6.1规定,既然有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4],就应该在试生产状态下核查,如果换证就更应该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核查。
3.2 在现场核查时,审查细则对现场核查相关内容进行细化或者有补充要求的,应当一并核查,并在《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记录。如茶叶产品,茶叶感官审评人员要求取得国家特有工种“评茶员”的职业资格后,才能从事茶叶检验工作[5]。
3.3 生产场所污染源的距离问题。“两法两则”没有明确,只有《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规定,“生产场所应离开垃圾场、畜牧场、医院、粪池50米以上,离开经常喷施农药的农田100米以上,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实践中,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居于居民区之中,离外缘公路必须有缓冲间,一般把茶叶生产细则规定的距离作为参考。
3.4 对外设仓库的核查。外设仓库,指申请人在生产厂区外设置的,用于贮存已经入厂检验的原辅材料和未经出厂检验的成品的场所。核查组根据需要,可对外设仓库进行现场核查,或者通过查看影像资料的方式进行核查。
3.5 食品加工用水符合GB 5749项目问题。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全检106项目,对于公共供水系统的企业,需要提供供水企业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对于非公共供水系统的企业,需要提供水质常规指标检验报告单;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因条件限制,水质部分指标可按照GB 5749表4执行。
3.6 管理制度核查问题。除了5.1至5.6六项管理制度外,5.7其他制度,至少应包括: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安全追溯制度、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检验制度、食品运输贮存交付控制制度和工具设备清洗消毒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首次申证,只需审查制度是否齐全,符合法律法规。换证核查,不但要核查制度齐全,也要核查执行情况。
3.7 试制产品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项目的确定问题。截止2016年底,国家卫计委共发布了979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50项产品标准:腌腊肉制品、豆制品、蜂蜜、蒸馏酒配制酒等。试制产品必须既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项目又符合审查细则的有关要求[6]。例如有些腐乳仅检验通用食品安全标准的项目,没有水分、氨基酸态氮、食盐和水溶性无盐固形物等质量指标,可以定为缺乏非食品安全标准检验项目,按照评分标准得0.5分。
4 小结
食药总局通过“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大力推进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改革,落实“四有两责”要求。各级审查员在全国12.7万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核查实践中,打造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促进食品企业创新创业,推动各地食品产业健康持继发展。
参考文献:
[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第2页.
[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第1页.
[3]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第2页.
[4]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第12页.
[5]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汇编,第187页.
[6]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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