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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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新乡市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

2017-04-12 10:22:30 来源: 食品安全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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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国猛 盛亚军 本刊记者 柴占阳

  4月10日上午,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中原生物医药产业园,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新乡市政府举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人民政府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以下简称《备忘录》)。省食药监局局长许廷敏、省科技厅副厅长刘保民、省卫计委副主任黄玮,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市长王登息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许廷敏与新乡市政府市长王登喜正式签订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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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忘录明确了双方的合作目标、合作内容和合作机制。在合作目标方面《备忘录》提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加快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新乡市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合作事项方面,备忘录提出省食药监局支持、指导新乡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支持新乡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持新乡市政府举办食品药品行业招商引资推介会,支持新乡市做大做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产业,促进新乡市食品药品产业集聚发展和优化升级,支持新乡平原示范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帮助新乡市对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开展系统培训。新乡市政府负责新乡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争取“十三五”末成功创建成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造“食安新乡”品牌,实现一乡(镇、街道、办事处)一所,按照省局和市年度食品药品抽检计划,足额保障抽检经费,落实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加大查办力度,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为加强合作事项机制保障,备忘录提出建立合作领导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工作机制。合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食药监局局长和新乡市政府市长共同担任,副组长由省食药监局分管副局长和新乡市政府分管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副市长共同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和实际需要,适时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发挥日常协调作用,定期通报保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在致辞中指出,此次省食药监局与该市共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双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要求,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核心,加快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该市乃至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市将认真落实好合作备忘录有关事宜,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和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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